北市府水利工程處副工程司與友合夥開公司還幫護航 貪汙罪判8年半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副工程司方龍幹被控與民間廠商勾結,護航詠灃工程公司負責人葛震洋取得水利工程標案獲取不法利益。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依貪污罪判方龍幹有期徒刑8年6月,褫奪公權7年。

合議庭另判貪污共犯葛震洋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80萬元,褫奪公權1年,檢調還查出「案外案」,發現方龍幹協助胞兄脫產,另判他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調偵查臺北市政府水利處防汛門弊案,查出方龍干與退休同事葛震洋合資成立詠灃工程公司,方護航詠灃以「租照」手法取得多件水利工程標案,犯貪污罪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葛震洋2017年退休與方龍幹合資成立詠灃公司,當年就承攬到水利標案,詠灃2020年的收益爲200餘萬元,公司取得「全市河濱公園疏散門等設施預約維護工程」等標案,方、葛於每一標案中獲利5至7萬多元,不法所得超過20萬元。

此外,方龍幹被控替胞兄脫產,以假買賣將胞兄名下的土地過戶至自己名下,製造虛假交易金流,造成胞兄免於被徵收土地增值稅,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故意逃漏稅捐、洗錢罪。

判決書指出,方龍幹不恪遵法令,依葛震洋請求於估驗計價報請竣工時,消極不陳報上情,使自己與葛合資的公司圖得免支出人事費用1萬3221元,又利用疏散門維護保養機會浮報修繕費詐領9萬3450元,依法判刑。

臺北市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副工程司方龍幹(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