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鑑價業者被控勾結書記官 貪污圖利認罪獲緩刑
▲沒有合法證照的林姓不動產鑑價公司負責人,被控與臺北地院書記官勾結,進行不動產鑑價。(圖/資料照,示意用,與本案無關/記者李毓康攝)
環球不動產估價事務所陳姓負責人,被控勾結臺北地方法院林姓前書記官,取得民事強制執行案件的不動產鑑價作業,不法獲利4萬多元。林姓書記官部分已遭判刑3年定讞,陳姓負責人部分,臺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圖利罪,判陳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得繳交公庫2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法院審理期間,發現林姓書記官自2009年12月起,將245件標案中的27件,「指定」交給陳姓負責人,但陳男不但沒有不動產估價師資格,也沒領開業證書,又沒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按規定,不得接受法院指定擔任任何鑑定工作,卻依舊與林姓書記官串聯,取得標案,獲利4萬7000多元。
林姓書記官強調,相關作業都由倪姓女執達員負責,他也曾提醒倪女,要依非配表送請鑑價,鑑價公司也由倪女指定。但法官認爲,林男有實際審覈權,且證人證實,林男與陳男熟識,因此不採信林男的說詞。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1年,林男上訴遭駁回定讞。
而陳男部分,他先是供稱自己僅是借牌,之後又改口和事務所的蔡姓鑑價師是合夥關係,不過法官認爲,陳男確實是借牌而非合夥,與林男同爲《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共犯,向北檢告發,檢方偵辦後認定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法官考量,陳男爲謀私利,違法承接法院鑑價案件,影響鑑價案之公平性,但陳男坦承犯行,因此判處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需繳交公庫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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