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允許被摘掉五星的飯店以“準五星飯店”名義招搖

全國旅遊星級飯店評定委員會公佈京津等地6家飯店被“摘星”已經半個月之久,但當記者致電多家被“摘星”飯店,這些飯店價格依舊如前,部分飯店改稱自己是不掛牌的“準五星飯店”。

這些被“摘星”的飯店爲何要稱自己是準五星呢,原因其實很簡單,五星飯店的價格能夠給他們帶來不菲的收入,但是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是在讓人難以接受。

事實上,長期以來,當人們在出行或者旅遊的過程中,在全國各地的飯店和旅遊景區都會碰到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得不到應有的服務。這也理所當然讓公衆對星級評選工作產生質疑,在一定程度上也損害了政府有關部門公信力

近年來,由於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的提升,加上政府有關部門持續不斷的努力,一大批星級飯店被取消。據統計,2011年,全國共取消星級飯店806家,其中五星14家、四星54家、三星286家、二星416家、一星36家。今年這次“摘星”行動並不是規模最大的一次,但卻是關注度最高的一次,傳遞出政府有關部門堅決改善旅遊行業環境和提升服務質量信號

星級制度要想有公信力,星級飯店要想取得好口碑,“摘星”行動就要常態化。到目前爲止,被“摘星”飯店依舊以五星級飯店招搖撞騙就是佐證。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星級評價體系全程實現對這些飯店和景區的動態化管理,主動接受公衆投訴,讓不符合標準的星級飯店和景區可以而且必須及時退出,而不是搞一陣風式的檢查和暗訪。

“摘星”行動是提高整個行業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對高星級飯店暗訪檢查並做出相應處理,是國家旅遊局提升旅遊飯店服務質量和建立星級飯店退出機制的重要舉措之一。此次一些飯店被“摘星”,一些旅遊景區被通報批評,有關景區和飯店應該也必須引以爲戒,積極提升服務質量。

總之,摘星的飯店和被通報的景區應該站在對消費者高度負責態度上,該降價的降價,該改進的改進,以優質的服務贏得信任和尊重,讓消費者對服務感覺到物有所值,爭取早日重回五星級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