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經濟實質施行細則 KPMG:2020年底前完成申報

英屬維京羣島BVI國際稅務局於10月9日頒佈了實施細則的最終版本。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行副總林棠妮表示,現存公司於適用申報上應該沒有問題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協理任之恆提醒,按照實施細則,現存公司之申報年度是指自今年6月30日(或之前)的起始日後一年;而第15條明確如果現存公司不主動通知BVI當局作變更,其申報年度的起始日預設爲今年6月30日。

在不做任何變更通知的情況下,現存公司的申報年度便是今年6月30日到2020年6月29日,並且要在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亦即2020年底前完成申報。

任之恆舉例,現存公司的申報程序需於2020年底前完成,而公司需於2019年6月30日起達到經濟實質標準,故此明顯可見,並不會受到配套法令延遲頒佈所影響

林棠妮表示,最終版本進一步釐清,就僅純控股業務的公司而言,無需提供收入、支出及管理人員資料,僅需提供BVI公司之相關人員及處所的訊息便可。因刪除了財務資料等需求,故而解決了申報與財政年度不一的疑慮。然而對於有從事其他業務的BVI公司而言,則未有豁免,故此可能仍需考量申報年度的影響。

林棠妮認爲,BVI當地政府正不斷完善法令,同步加強打擊租稅規避。故此臺商宜採長治久安之心態,作好稅務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