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分析》大同挑戰法令護航經營權 臺灣製造業競爭力指數蒙塵

大同公司爲家族企業,爲確保家族資產不被外人侵佔,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在今年股東會強渡關山,委請律師解釋法令確保經營權。大同爲公開發行的上市公司,子公司綠能和華映去年因虧損而走上了下市之路,大同母公司本業連年虧損,公司治理受到檢視。

宏碁董事長施振榮日前表示,公司治理不是講法令,而是談文化、價值觀,如果經營者從個人利益思考,卻忘了股東利益,就容易產生偏差。站在股東立場,照顧所有利害關係人與股東利益,尤其是上市公司,股東、投資人扮演重要角色,把小股東的利益當成經營者的利益,利他是最好的利己,對大股東最有利。

大同108年合併營收爲354.23億元,合併營業損失爲62.65億元;個體營收爲178.26億元,本業營業虧損爲8.64億元,加計營業外淨收支後,本期稅後淨利爲28.76億元,每股獲利1.24元。大同去年業業依然虧損,全年轉虧爲盈是因爲尚志資產出售土地挹注獲利。

大同目前重要的事業羣包括:消費事業羣,系統事業羣,電力事業羣;營收佔比分別爲29%,23%及46%。營收佔比最高的電力事業羣,其實主要的營收還是來自於大同產品中最具競爭力的馬達產品,大同以累積超過七十年之技術及經驗,領先生產各式節能高效率馬達,包括超高效率IE3/IE4馬達、防爆馬達、高壓智慧馬達系統 (TSMS)及智慧馬達感測器 (TiMS),更投入結合控制器之高壓電動車用馬達開發,以迎接電動車市場普及化的市場商機。

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所長張明暉教授也曾表示,大同若能聚焦穫利的產品,經營效能會更好,可惜大同產品策略太過分散。

從財務面來看,大同連續2年的負債比都在75%以上,而流動比則是連續2年都低於80%,至於ROA資產報酬率連2年爲負值,107年爲-15.72%,108年爲-5.46%,至於ROE股東權益報酬率107年爲-51.3%,108年爲-30.7%。

從大同財報面顯示,大同經營階層在爭取所有權的用心(反應從個人利益思考),和照顧股東利益似乎並不對等。

今年的大同股東會後,因事涉股東投票權爭議,影響到臺灣整體公司治理形象和法規的不完善,主管機關亡羊補牢,金管會對董事長林郭文豔以特別背信罪嫌移送檢調。林蔚山和林郭文豔成了臺灣證券史上第1對夫妻檔,皆被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皆被限制出境、皆被投保提解任訴訟。

施振榮含蓄指出,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豔、前董事長林蔚山都很用功,但大同何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也許是經營價值觀的問題,許多經營企業的老套在過去可行,但到了現代愈來愈不管用,尤其在數位轉型之後,如果不跟着時代改變就會被淘汰。

大同自林挺生在2006年5月10日去逝後,公司就陸續面對聯電(2303)榮譽董事長曹興誠、開發金(2883)前董座胡定吾、股市聞人賈文中與林滄海,以及這2年的臺商鄭文逸、三圓(4416)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等人挑戰經營權,林郭文豔全力捍衛經營權,委請律師以各種方式驅逐外來勢力;這些年,林挺生二房次子林鎮源、三子林鎮弘勢力也被陸續剪除,就連曾是大同前10大股東的大房次子林蔚東,都選擇在3年前大同股價相對高點時出脫手中持股。

大同內部也都心照不宣「現在的大同,已經是郭家的大同,而不是林家的大同了。」對上市公司而言,不管是林家的大同還是郭家的大同,能站在股東立場,照顧所有利害關係人與股東利益,纔是永續經營的根本之道,也不罔創辦人林尚志當年創設協志商號,以「正誠勤儉」所建立起的社會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