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誠墓園案 新北市府遭糾正
坐落於新北市泰山區的前副總統陳誠墓園,現修建爲「辭修紀念公園」,卻遭原地主踢爆屬私有地。監察院調查發現,政府四十多年遲遲未辦理產權登記,僅以一紙公文主張,當年政府已付錢收購土地,損害國家與地主權益,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昨通過監察委員陳健民、高鳳仙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墓園原地主踢爆,政府四十多年來遲遲未辦理產權登記,一直平白無故使用民衆土地,還有地主辦理土地移轉時,被課了一筆遺產稅,要求政府儘快辦理徵收。新北市與泰山區公所則出具,民國六十一年行政院發的一份公文指出,「以協議收購方式辦理陳誠墓園土地」,證明政府早已付錢給地主。
監察院調查指出,政府主張當年與地主以協議收購方式取得土地,卻停頓近卅八年,未辦理產權登記;事後還出具行政院六十一年的公文證明,地主已領取地價,而不提出受領地價或印領清冊等具體文件,有重大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