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祥爲免死金牌轉污點證人?顧立雄:盼換減刑或免刑
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收賄案,7日上午二次約談陳啓祥及其女友程彩梅,經過10小時訊問後,兩人於晚間離開特偵組,但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陳的委任律師之一顧立雄則表示,陳啓祥上次訊問時,就已經爭取轉爲污點證人,希望能依據證人保護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以自白認罪換取減刑。陳啓祥出奇招是爲了求「免死金牌」嗎?顧立雄並不這麼認爲。
7日晚間,陳啓祥和女友程彩梅結束詢問被請回,兩人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陳的委任律師顧立雄則表示,陳啓祥向檢方自白認罪,希望能爭取當污點證人,以自白認罪換取減刑或免刑。現場有媒體詢問,這是否代表陳已經拿到「免死金牌」,顧則表示陳本來就是檢舉人,所以沒有免死不免死的問題。顧立雄還說,陳啓祥尚未請求人身安全保護。
對於陳啓祥申請轉爲污點證人乙事,特偵組至今尚未做出任何迴應,林益世案爆發後檢察總長黃世銘也不接受訪問,故目前尚無法得知檢方是否已經接受陳啓祥的請求。而陳的另一位委任律師高涌誠7日午間曾說,陳啓祥身爲生意人平時與人爲善,是真的被逼到走投無路,纔會選擇揭發。
證人保護法第14條指出,「刑事案件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以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者爲限,就其因供述所涉之犯罪,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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