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一時性慾 中風又判3年刑

字頭上一把刀,古有明訓。嘉義一名五十五歲洪姓工人,見鄰居一名卅歲心智障礙女子可欺,儘管對方喊他「爺爺」,洪仍性侵得逞。洪某獸行因女子懷孕曝光,還遭其母控告,後雖證實女懷的不是洪的種,但他因官司纏身,導致中風,二審法院也撤銷無罪判決改判三年二月的徒刑

中度心智障礙的A女,家庭不健全,母親另有男友家人擔心她跑到外面找工作,所以扣留她的證件。A女常在嘉義縣家鄉一處寺廟附近閒逛,經常兩三天沒吃飯,得靠找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聊天,並討口飯吃。

已有妻兒的洪姓男子,從A女很小的時候就認識她,A女都還習慣叫他爺爺,但九十八年七月間,洪某突然性起,到住處的廟附近,先找A女去吃飯,再騎機車載她到附近一家汽車旅館內,利用A女心智上缺陷,不知抗拒之際,加以性侵得逞。

此案經數個月後,A女因懷孕,其母得知後逼問,A女供出是鄰居爺爺洪先生後,其母向警方報案,警方傳喚洪某到案,他坦承帶A女到汽車旅館,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並經檢察官起訴。

案件審理過程中因採驗DNA證實A女懷孕並不是洪某的種,嘉義地方法院在審理時,法官認爲雙方是合意發生關係的,無證據證明被告對A女性侵,因此判洪某無罪。

但A女母親向臺南分院上訴,二審法官認爲,A女是因心智缺陷纔不知抗拒,認定被告是趁機性交,遂撤銷一審無罪判決,依趁機性交罪改判洪某三年二年徒刑。

洪某因官司纏身,也導致身體中風,目前全家生計均靠妻子清潔工人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