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含藥防曬、染髮劑 明年起符合「這數量」免申報
▲化粧品新制!出國買防曬劑、染髮劑,符合「這數量」免申報。(圖/取自pixabay)
未來出國可安心買化粧品回臺了。食藥署今(1)日公佈「輸入特殊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限量」草案,明定國人可攜帶或郵寄一定數量化妝品回臺,但只能供個人自用,不得上網販售,違者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法》最高處100萬元罰鍰,預告進入60天評論期,將配合新法,最快明年中旬正式上路。
依照現行法規,國人攜帶含藥化粧回臺需在「含藥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得「個人欄位」進行申報,雖然不須額外付費,但仍需等待至少1周方可拿回貨品,造成麻煩。新法上路後,將免去申請程序,只要符合限量,就可直接攜入臺灣。
食藥署代理科張家榮表示,「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草案規定,國人自行攜帶,或以郵包、快遞等途徑輸入我國者,每種以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得超過36瓶(盒、罐、包、袋)爲上限,超過限量者,將由海關依超量部分限期退運或銷燬。
張家榮提到,國人最常從國外帶回的含藥化粧品,以防曬劑、染髮劑、止汗劑、燙髮劑、牙齒美白劑等爲大宗,提醒國人在選購時要特別注意成份標示,因爲產品未經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且無中文標示,若使用後產生刺激、過敏、紅腫等肌膚傷害,恐不易跨境求償。
最後,張家榮提到,之所以會訂定12瓶限量,是考量到國人一年約出國一次,每一種產品若用1個月,最多需12瓶,但民衆千萬不得將帶回產品陳列或放上網販售,否則將可以新法第23條,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食藥署也會勒令將產品全數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