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擬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 陸委會駁:非屬實

圖爲陸委會發言。(圖/林至柔攝)

媒體報導稱陸委會將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拿掉港資可等同外資規定。陸委會今天澄清表示並非事實

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無論中資未來如何藉港資包裝,或用商業文件資金多層轉手掩人耳目,依據修法後相關規定,可由主管機關來認定爲中資,以杜絕遏止『假港資、真中資』來臺滲透」。

陸委會今日主動發佈新聞稿迴應,指出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規定,港澳資來臺投資系準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此一規定系適用於單純的港澳資金。但是,隨着近年中國大陸刻意藉由陸資或在港澳的陸企或陸人,加大對港澳投資及經濟融合力度,甚至刻意模糊陸港澳彼此的界線,故而港澳資涉陸因素也不斷提高。

陸委會說,已針對此一問題研議強化管理方式,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規定是選項之一,但從未有「將修法刪除港資等同外資」之規劃,媒體報導造成外界誤解,特予澄清。

陸委會表示,對於我國經濟、產業發展具有實益之港澳資金及專業人才等,政府秉持兼顧國安管理之既定原則,歡迎來臺投資及發展,政府也會給予必要協助;另一方面,政府也會視港澳情勢發展,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