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吵肢體衝突被勸離…他見女友回來急跳樓梯摔斷腿爬進家 挨告殺人未遂

林男被控企圖悶死女友,在庭上大聲喊冤,全案仍待法院調查。(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於2019年8月8日晚間,在鄭姓女友租屋處與她大吵,並爆發肢體衝突,經鄭女趁隙報警將林男勸離;事後林男折返於梯間等待,見鄭女返家無視他開門就要進去,情急樓梯斷腿,狼狽爬進家中。鄭女二度報警,並控林男於前段爭吵時,拿充電線勒她脖子,又拿棉被悶住她口鼻,檢方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林男。北院9月27日開移審庭,在押的林男表示,不會再與鄭女聯絡,希望法官能讓他交保去醫腳,但法官認2人交往期間多次爭吵,若林男交保可能再對鄭女不利,且6月時還有一筆傷害紀錄,裁定將他羈押。

林男被法警推着輪椅出庭坦承,案發時他因被關在外淋雨心情很差,一見鄭女開門就怒嗆「妳今天真的死定了,害我淋雨那麼久」,便在客廳動手推女友,又在房內把她推上牀,但否認有勒鄭女脖子、甚至企圖用棉被悶死她,也否認有恐嚇鄭女「反正妳跟妳的貓噗噗今天都會死掉,只是現在還這麼早(凌晨1點),我會折磨到妳4、5點,等妳了,再扛妳去EAT」、「反正妳今天都要死,我先去抽菸」等語。法官提出質疑,「既然你只有推她(鄭女),那她臉上的傷怎麼來的?」,林男則稱,「不清楚,也許丟東西砸到的」。

林姓男子與鄭姓女友自2019年3月交往,並同居於鄭女敦化南路租屋處,2人交往期間爭吵不斷,時常有肢體衝突;林男表示,8月8日晚間2人吵到鬧分手,鄭女鐵了心將他鎖在門外淋雨,他趁鄰居進出時跟着上樓,並要求鄭女開門。進門後,2人又大吵從客廳打到房間,鄭女趁隙報警,並親自開門迎接;林男喊冤,「若我真的想殺她,怎麼會讓她去開門?」,遭警方勸離後,他發現拿到鄭女鑰匙錢包又忘在她家,打電話給她卻被秒掛,他纔會折返梯間等待,不料鄭女返家時無視,他情急跳下樓梯才摔斷腿;鄭女得知林男折返已先行報警,見他斷腿又纏上來驚聲尖叫,警方纔衝上樓逮捕林男。

林男委任律師表示,林男與鄭女交往期間多次爭吵,動手動腳更是家常便飯,若案發時林男真想致鄭女於死,她絕不可能只受這樣的傷,且鄭女聲請保護令後,林男已無法再接近她,雙方律師也積極在談和解,希望法官能讓林男交保接受治療;但法官依林男性情、供詞、與鄭女的相處模式,認他仍有可能再傷害鄭女,將林男裁定羈押,全案將擇期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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