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精簡登記6招 激發市場活力

大陸祭出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6大措施,激發經濟活力。圖爲受網購大潮衝擊數碼產品實體店銷量逐年走低,隨着商戶流失,大賣場不得不謀求功能轉型。 (新華社

陸推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大措施

爲進一步激發大陸1.3億戶市場主體(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活力,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14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提出包含提升登記便利度、精簡申請材料和登記環節、推動解決「註銷難」、設立歇業制度、明確誠信監管要求、法律責任和處罰措施等6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據《證券日報》指出,今年以來大陸官方對激發市場主體進行多方面部署。至今11次國常會中有9次涉及加強市場主體的相關工作。具體舉措如深化「放管服」;減稅降費網路提速降費等,逐一着力提升市場主體的長遠發展。

大陸國務院指出,爲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十三五」期間已新增6000多萬戶,增強經濟活力、促進大量就業。而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尤其要完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基礎制度。因此會中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並提出6大措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爲,在提升登記便利度方面,草案提供製度保障,特別是「異地可辦」條款,體現數位化時代行政機關基本要求;在精簡材料和環節方面,則透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相關信息,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從制度終結過去讓企業、投資人民衆多次奔波的問題

此外,爲推動解決過往「註銷難」情形,《草案》也規定市場主體未發生或已清償債權債務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應繳稅款等情形,只要書面承諾承擔法律責任並按規定公示,可按簡易程序辦理註銷,。

劉俊海認爲,企業退出時間長、手續繁瑣、資料多等問題,未來按簡易程序辦理註銷,有助提升市場主體的自我更新能力

另爲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草案》設立歇業制度。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經營困難,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最長不得超過3年。劉俊海表示這進一步完善歇業制度,爲企業保住了市場主體資格

劉俊海整體分析,該《草案》是「十四五」時期爲培育和壯大市場主體、釋放活力而推出的商事制度行政法規,對於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等具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