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新進系統商 凱擘、全球、佳訊共挨罰1.26億元

▲凱擘等業者今遭公平重罰,圖爲凱擘總經理王鴻紳。(資料照/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公平會19日表示,凱擘、全球佳訊頻道代理商與舊系統業者簽約授權開播,是以「實際戶數數折」作爲最低簽約戶數,不過,和新系統業者卻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15%」作爲最低簽約戶數,兩者成本差距可達1至4倍,顯有不公,因此,除令3家業者在1個月內改正外,也分別開罰4,100萬元、4,000萬元、4,500萬元,合計罰鍰金額高達1億2,60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永和指出,凱擘公司、全球數位媒體公司、佳訊視聽公司3家業者,針對各自代理頻道的2016年度授權,以及從2015年起開播的全國數位、大豐跨區、新高雄、北都、數位天空等業者,開出較嚴苛交易條件,要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15%作爲最低簽約戶數,已是其「實際訂戶數量的數倍」。

不過,針對既有經營區的原系統業者,凱擘、全球、佳訊卻又給出不同條件,指以實際訂戶數的數折作爲最低簽約戶數,導致全國數位、大豐跨區、新高雄、北都、數位天空等新進業者開播至今,邱永和說,即便未達簽約戶數,新進系統商仍須以區域行政戶數的15%爲基礎支付授權費用,「從今年數據來看,新舊系統商成本差距可達1到4倍,去年會更嚴重。」

他進一步指出,有線廣播電視的頻道多透過頻道代理商授權予系統商,藉此播送給消費者,其中凱擘、全球及佳訊在頻道代理市場有相當市場力,其所代理頻道更不乏極受觀衆喜愛的主流頻道,若系統商無法取得該等頻道授權,恐難爭取消費者。

不料,凱擘、全球、佳訊藉着新進系統商對其代理頻道的需求,以差別待遇行爲不當墊高新進系統商的經營成本,因此,經考量市場供需情況、成本差異、交易數額信用風險因素後,公平會認定凱擘、全球及佳訊的差別待遇行爲並不具正當理由,不僅對新進系統商形成競爭障礙,甚至可能使其被逐出市場,嚴重損及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市場的競爭,惡性重大,決定處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