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

近日,央行發佈《關於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通知》要求銀行金融機構擴大普惠金融服務覆蓋面,創新特色信貸產品,開發並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綜合財務成本

有關舉措顯然有利於強化“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有利於進一步提升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這需要金融信貸政策持續推動金融資源向小微企業傾斜,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單列小微企業專項信貸計劃,加大傾斜力度,並安排專項激勵費用補貼等,以提高分支機構和小微信貸從業人員的積極性。應針對小微企業“首貸難”“首貸慢”問題,制定年度小微企業“首貸”計劃,加大對“首貸”的考覈權重;應明確界定基層員工操作規範,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應努力提高信用貸款比重,降低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形成“敢貸、願貸、能貸、會貸”的信貸氛圍

對於開發並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等貸款產品,則需要形成多方合力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不斷完善中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業務的操作指引,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企業融資的綜合財務成本。大力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託央行徵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爲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同時,因地制宜建立差異化風險防控機制。既要防範“無還本續貸”掩蓋風險,又要防範權力尋租導致道德風險信用風險的發生。

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還需要監管部門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的配合。一方面,進一步強化監管政策引導力。監管部門應調整完善監管要求,促使“無還本續貸”政策早日落地。同時,應探索“無還本續貸”的具體創新路徑。比如,對小微企業發放的3年期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實質上避免了小微企業一年續貸另一次的資金壓力建議視同無還本續貸。

另一方面,需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和配套政策。應繼續優化完善中小企業徵信體系,加強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爲銀行多渠道掌握企業信用提供準確信息。地方政府可牽頭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通過財政貼息、風險資金池等與銀行貸款聯動,提升銀行融資意願。此外,還應規範中小微企業抵質押物的登記、資產評估、“過橋”等附加費用,開展專項檢查整治不合理收費違規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