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空公司發佈涉及廣深航班退改簽方案

5月31日,海航集團發佈消息,即日起,海航旗下所有涉及廣州機場深圳機場的航班全部免費退改簽。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包括南方航空東方航空等多家航司也發佈了相關退改簽方案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關於加強離穗車輛人員管理的通告(第14號)要求,通過廣州轄區內機場、鐵路公路客運站站場離穗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轉旅客),須憑“健康碼”綠碼,並持有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通告自2021年5月31日晚10時起實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海航集團發佈消息稱,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變化及最新管控措施,海航集團旗下海南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西部航空、祥鵬航空、北部灣航空、金鵬航空等公司調整廣州、深圳的出港國內航班票務處理規定,航班日期在5月31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間的已出客票,均可免費退票或改期一次。具體退改簽政策見各航司公告

多家航空公司發佈涉廣州航班客票退改簽方案

南方航空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爲協助受影響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南方航空就涉及廣州航線國內客票的特殊處理調整如下:

適用客票

凡在2021年5月27日(含)前購買、行程涉及廣州機場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及使用CZ航班號代碼共享航班、旅行日期爲2021年5月21日(含)至2021年6月10日(含)的784開頭國內客票。

退票及變更規則

1、變更自2021年5月22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提出改期申請,變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1.在航班起飛前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及物理艙位票價價差。2.在航班起飛後申請變更,免收變更費,需收取艙位票價價差。申請變更至2021年7月1日(含)後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果您尚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建議您在航班起飛前先取消航班訂座,待確定新的旅行日期後,再辦理客票變更手續。

2、退票自2021年5月22日(含)起申請退票:1.在航班起飛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回原出票地、渠道聯繫南航免費辦理退票手續。2.航班起飛後提出退票申請,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客票按上述變更規定辦理變更後再提出退票申請,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本通知規則適用機票不允許變更航程或籤轉。本通知規則自2021年5月27日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適用範圍但在2021年5月21日(含)-2021年5月27日(含)已辦理退改且收取了手續費的,可在原辦理渠道申請補退已收手續費。按原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東方航空

爲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廣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計劃,東、上航涉及廣州相關航線客票特殊處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適用範圍

1、適用航班:東航票本填開的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廣州進港、出港、經停國內航段,且該段航班日期在2021年5月22日(含)—2021年6月5日(含)之間。

2、出票日期或訂座日期:2021年5月22日(含)之前。

變更及退票政策

在以下日期取消訂座,可在客票有效期內免費辦理變更航班日期或退票。變更日期範圍爲2021年12月31日(含)前,免費變更一次。如需退票,可至原購票渠道免費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1、2021年5月22日(含)-2021年5月23日(含)的航班,須在2021年5月22日(含)至航前取消座位。

2、2021年5月24日(含)-2021年6月5日(含)之間的航班,須在2021年5月22日(含)至航班計劃起飛時刻前4小時之間取消座位。

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就廣州進出港航班客票發佈特殊退改規定,具體如下:

適用範圍

適用於2021年5月26日(含)前購買,且乘機日期在2021年5月26日(含)至2021年6月9日(含)之間,由春秋航空(9C)實際承運的航班。

特殊退改規定

1、符合上述適用範圍的客票,且在航班計劃起飛前提出退票或變更;

2、如選擇變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運的後續同航線航班,免收變更費和票價差;再次提出變更或變更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以後的航班,按自願變更辦理,並根據對應艙位收取變更費用

3、如選擇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4、之前已操作過退票、變更的客票不進行追溯,即已收取的費用不予補退。

辦理方式團隊艙位旅客請聯繫原出票單位辦理,其他艙位旅客請按以下途徑辦理:

1、下載春秋航空APP:“服務中心”->“機票退改”;

2、關注春秋航空微信程序:“服務中心”->“機票退改”;

3、登錄自助退改鏈接:https://t.ch.com/fFYM8;

4、登錄春秋航空官網:www.ch.com ->“服務中心”->“行程服務”->“機票退改”。

上游新聞記者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