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十四年紀實
圖╱本報資料照片
ECFA大事紀
新聞提要■WTO在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的第24條開了後門,讓FTA得以成爲最惠國待遇的例外,其理由是FTA旨在協助自由化,而非製造貿易障礙,不過,得有個前提,就是原則上要讓絕大多數產品關稅降至零(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在12,000項商品裡只調降539項的關稅,長期而言自然不合法理。
精句選粹■自2011年早收清單生效,迄2023年,13年來我國對大陸出口享有的關稅減免總計101億美元,以近三年(2021~2023)而言,早收清單539項輸陸金額,平均每年205億美元,佔對陸出口1,142億美元的18%。反觀這13年大陸的早收清單267項對臺出口所享有的關稅減免只有10.8億美元。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最近引起關切,因爲依附在這個協議底下的早收清單,原有539項商品輸往大陸可獲零關稅,日前陸方宣佈中止其中134項,加上去年底取消的12項,清單裡有近三成優惠消失。
何以會演變到這個局面?因爲去年4月大陸對臺展開貿易壁壘調查,由於我們長期禁止2,000多項大陸物品進口,已屬貿易壁壘,因而對臺反制,而這個反制就是中止「早收清單」裡原來給我們的優惠關稅,對此,我方官員一慣的迴應就是:「這是經濟脅迫」,然而,不論從最惠國待遇(MFN)來看,或從自由貿易協定的法理來看,這個結局實在怨不了別人,該反思一下,我們真的如此理直氣壯嗎?
違反MFN 成貿易壁壘
首先談談我們禁止2,000多項大陸物品進口這件事,2002年之前,兩岸都還不是世貿組織(WTO)會員時,這還不是問題,但隨着兩岸都成爲會員,彼此就得適用MFN,所謂MFN就是對所有會員須一視同仁,然而,直到如今我們仍禁止2,000多項大陸商品來臺,許多日、韓可以進口的商品,大陸仍不得其門而入,明顯違反MFN,這是不是貿易壁壘?不言自明。
再來,談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其實這就是自由貿易協定,希望藉關稅調降,市場開放,產業合作來提升雙方的競爭力,當2010年兩岸簽署此一協議,送立法院審查時卻遭在野的民進黨杯葛,不過終究完成三讀,早收清單也如期於次年元月生效,清單內的商品分三年三階段調降至零關稅。
值得注意的是,ECFA是架構協議,遙指着日後會完成貨貿、服貿協議,也因此才得以享有提前降稅的果實,如果日後服貿、貨貿協議失敗,早收清單的降稅就不具正當性,只要兩岸任一方通知WTO,優惠關稅馬上失效,即使兩岸不聞不問,若有其他會員向WTO申訴,也會讓早收清單走入歷史。
遭在野黨杯葛 服貿告吹
遺憾的是,事情後來的發展正是如此,2013年6月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後,又遭在野黨杯葛,協議於次年3月送立法院,不料,反服貿學生運動風起雲涌,服貿協議審查遙遙無期,非僅服貿以失敗收場,在這個氣氛下,貨貿協議也功虧一簣。回到WTO的法理,隨着貨貿、服貿雙雙失敗,早收清單早已失去正當性。
回溯十多年來ECFA的談判歷程,當前方辛苦斡旋爭取我方利益之際,當年在野的民進黨卻一再杯葛,而這個杯葛就註定了優惠關稅的中止,不是嗎?把自由貿易協定的法理再想一遍,我們怎可能一邊杯葛ECFA,一邊又希望保留早收清單?我們怎好意思一邊數落服貿,而如今優惠關稅消失又說人家在經濟脅迫?這是非常淺顯的道理。
沒錯,我們應該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邏輯必須前後一致,情緒再怎麼沸騰也應臣服於邏輯,這段十多年來的歷程給我們提醒,只有更多人能理性思考,才能爲臺灣帶來穩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