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單一投資人門檻 金管會大鬆綁

投信募集新基金活水金管會17日宣佈,放寬ETF單一投資門檻,由原先30%拉高到50%,未超過新臺幣30億元的小規模ETF單一投資人則以70%爲上限,且債券ETF與股票ETF分開檢視;原規定卡住至少11家投信的38檔基金,新規定至少讓八家投信可開始重新送審新基金。

因爲壽險公司包檔新臺幣計價債券ETF,有規避海外投資限額之嫌,金管會去年開始要求2019年3月19日之前成立的ETF,單一投資人最高持有比重必須「逐年調降」,2020年底要降到70%,2021年底降到50%,最終要降到30%,2019年3月20日之後成立的ETF,則要求成立滿六個月時,單一投資人要降到30%,只要有基金未達標,就不得送審新基金。

由於卡住不少投信無法送審新基金,在投信投顧公會建議下,金管會宣佈三大特赦,一是單一投資人最終上限放寬到50%;第二是原本沒有分ETF規模管理,但考量規模太小要分散投資人有困難,且會影響ETF成長,所以此次開放規模不到30億元的小規模ETF基金,單一投資人持股上限可以70%爲上限。

第三是股票ETF與債券ETF分開檢視投資人分散情形,不會因一檔基金卡住所有類型的募進。

證期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新規定上路之後,只剩下三家投信的六檔基金仍要調整,即有八家已可解禁。

蔡麗玲指出,相關規定是希望ETF基金投資能「散衆化」,以2019年4月底來看,當時67檔已掛牌債券ETF,共有1萬8,926位投資人,到2020年10月16日則有102檔已掛牌債券ETF,投資人已增加到4萬3,9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