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行政院用「婚姻」立專法 幸福盟主張:該叫「同性家屬專法」
▲幸福盟要求政府尊重愛家公投通過的民意推專法。(圖/記者翁嫆琄攝)
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公投」獲高票通過,政院已表態將推「同婚專法」,但幸福盟批評,他們的公投主文不是要推「同婚」,而是類似「同性家屬專法」,政院不該再用「婚姻」形式來立專法,應撤回。而幸福盟也將成立修法小組,針對同性的醫療、財產項目來規劃專法草案。
幸福盟30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調愛家公投已全數通過公投門檻,最高票達765萬張同意票,三公投案平均超過七百萬張同意票,擁有高度民意基礎,呼籲政府應落實人民的決定。
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現在還很多人在帶風向,說公投違憲,因此幸福盟才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儘快迴應民意訴求。針對第10案反對爲同婚修民法,他指出,這條很清楚,沒有模糊空間,「我們絕對沒有要推動同性婚姻」;而第11案反對國中小進行同志教育,他要求教育部儘快落實,「一週過去了還沒聽到教育部迴應!」
至於第12案要求爲同性立專法,曾獻瑩說,他們的觀念是同性可成家變「家屬」,他重申,「不是要推同性婚姻,是『同性家屬專法』或『同性共同生活法』」,幸福盟將針對醫療、財產等同性二人生活權益規畫建議專法草案。也將成立修法及監督小組,由法學教授曾品傑擔任修法顧問,小組成員包含律師裘佩恩、葉光洲等專家代表。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指出,政府現在以施待變、隨意扣帽子,他譴責司法院長許宗力表態公投不能違憲,踹了700多萬人一腳,「你沒資格當司法院長」。他還批,有一堆大法官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小小的大法官會議要凌駕700多萬人,臺灣是民主社會嗎?」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說,這是人民的選擇,總統蔡英文等人沒有選擇可選,不想做就辭職,不容許許宗力在說三道四。希望民進黨、行政院、大法案要有民主素養。
針對行政院決定推「同婚專法」,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教授曾品傑批評,這就不叫「婚姻以外」的形式了,現在用同婚專法,這根本與人民意志牴觸。他也強調,大法官釋憲沒有規定一定要修民法,也有「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關係,幸福盟不滿政府仍以「婚姻」形式形容專法。
愛家公投提出的3項目全過關,分別是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同意票皆超過493萬票的過關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