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住房屋稅達3.6% 房仲:助嚇阻小投資客

▲非自住房屋稅率將調高至3.6%。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與臺北市市長張金鶚於22日達成共識,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至3.6%。房仲業者認爲,此舉有助嚇阻小投資客,至於如何認定「囤房」,則是接下來的關鍵議題

張盛和與張金鶚在22日的會談中,得出3項共識:第1,住宅將分自住、非自住課稅,非自住房屋稅率從1.2%調高至3.6%;第2,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是努力方向;第3,鼓勵空屋出租、愛心房東減稅。

臺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一般住宅的房屋稅,每年多不超過5,000元,若稅率從1.2%增加到3.6%,單戶稅額年增近1萬元,對小投資客來說,應有嚇阻作用。

不過張旭嵐也指出,「囤房」行爲較難認定,如何精準有效抑制「囤房」,降低空屋現象,將成爲接下來的核心議題。

張旭嵐認爲,長遠來看,實價課稅是最公平的做法,應針對不動產交易買賣獲利課稅,透過提高買賣成本、降低利潤,讓投機族羣逐漸退場

不動產仲介公會聯會理事長李同榮也說,政府把自住、非自住房屋分開課稅,是正確的。

但李同榮同時強調,不應只單獨談交易或持有稅,而該對房屋與土地稅制進行全面檢討,並明確以實價課稅作爲交易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