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不出600元遭譏白嫖 遊民悶殺流鶯二審判無期徒刑
▲遊民不滿遭流鶯譏白嫖,爭吵後悶殺流鶯。此爲示意圖。(圖/123RF)
新竹遊民莊進財,與周姓流鶯發生關係後,不滿周女經常譏笑他付不出600元的夜渡資,被說是白嫖,最後暴怒,痛毆周女,最後更拿枕頭悶死她。一審認定莊男犯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10日駁回上訴,仍判莊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竊盜、強盜、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的莊男(54歲),平日居無定所。他去年3月間在新竹市的公園內,認識62歲的周姓流鶯。隔了一週,莊男又在公園內巧遇周女,2人相談甚歡,周女直接邀請莊男到自家飲酒,2人酒後性交易,莊男還多加時1小時。
事後周女要求交易費用600元,但莊男僅有150元,雙手一攤說「明天我工作領到錢,再補給你」,周女不滿,直說自己被白嫖,要莊男拿出錢來,還口出三字經,諷刺地說「真不知你家人是怎樣教育你的!」莊男暴怒,揮拳痛毆周女頭部與臉部,直打到周女滿臉是血才停手;但周女還有氣息,莊男一不做二不休,拿出枕頭悶死周女,爲了怕被發現,還拿兩牀棉被蓋住屍體,再騎腳踏車逃離現場。
案發後一週屍臭外漏,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莊男犯案,隨即在新竹城隍廟旁逮捕路過的莊男。莊男坦承因酒後遭對方辱罵,一時氣憤,無法控制情緒纔會犯案。檢方對他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莊男坦承犯案,但法院認爲,莊男有多次入監紀錄又經假釋寬典,卻不知反省珍惜,顯見他對法律刑罰反應薄弱,不應輕縱;另外他犯案後也未獲被害人家屬諒解。因此一審院認爲他有與社會隔離之必要,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仍將他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