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男性侵學姊遭退學提告 法院判勝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輔仁王姓學生被控參加學姊同學私人畢業聚會王趁酒意企圖走廊性侵不省人事的學姊,遭校方依《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懲處後退學。王不服提吿,臺北高等行政法院8月30日審結,判決王勝訴,撤銷原退處分。本案可上訴。

判決理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還未公佈,稍晚會發布新聞稿。本案2015年6月發生後,直到去年5月受害人男友臉書發文,爆出時任輔大社科院院長心理系教授夏林清參與的工作小組疑似吃案,夏林清爲了校系名聲息事寧人,還用言語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引起網友熱議,夏林清公開回擊;受害人後來在臉書向夏林清及輔大心理系道歉,引發另一波爭議,連駭客組織「匿名者」也對輔大官發動攻擊,輔大後來將夏林清停職。

由於網路上衆說紛紜,輔大後來發聲明表示絕無吃案,強調案件發生後,被害學生隨即報警處裡,校方同時接獲通知,並依規定召開緊急會議與性平委員會,也依規定通報教育部,王姓同學也依規定懲處後退學。但王不服處分,依法提起救濟程序;5月18日申訴依然維持退學處分,9月26日召開輔仁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認爲王申訴無理由,第三次維持退學處分。另,新北地院今年1月26日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對判王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判決認定,前年6月,王姓男大生獲邀參加學姊的畢業聚會,學姊與數名同學晚間相約在學校教室喝酒、吃東西聊天;凌晨3時許,王的學姊不勝酒力,意識不清,王表示他可以帶學姊回家衆人看到他扶學姊離去。王拉着學姊搭電梯,走出一樓電梯口後,趁着酒意將學姊拉到電梯旁走廊不容易被人發現處,讓學姊躺在地上,脫下學姊牛仔短褲內褲意圖性侵。學姊隱約感覺有人壓在身上,但無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