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作業注意!勞動部祭出新規定 違者最高罰30萬

勞動部1日發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僱主因應極端氣候,應設置防止熱危害必要設備,若違法可以直接開罰3萬至30萬元。(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1日發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爲要求僱主因應極端氣候,應設置防止熱危害必要設備,增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例如架設遮陽網及細水霧等),並應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如冷氣、風扇等可增加散熱或降溫效果之相關設備),同時應該提供充足飲用水,4日起生效,一旦違法可以直接開罰3萬至30萬元。

職安署表示,針對近年來全球暖化趨勢,夏季高溫日益炎熱,本次增訂達最高熱危害風險等級時應設置必要防災設備,僱主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主要是提醒僱主要共同對抗日益嚴峻的高氣溫危害,而勞動檢查機構近期也將展開相關宣導輔導措施,事業單位務必留意氣象資訊,預先做好必要遮陽、休息設施及採取相關危害預防措施,並加強勞工的熱適應能力及熱疾病預防知能,減少勞工熱危害暴露,確保永續健康的勞動力。

此外,爲避免車輛系營建機械,因誤操作遭運行中營建機械撞擊等災害,此次修法也要求應設置制動裝置及維持正常運作,另爲避免人員闖入作業區域,導致被撞等災害,要求應裝設倒車或旋轉之警報裝置,或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範圍內警示設備;爲防止勞工從事金屬之加熱熔融、熔鑄作業時,因設備異常導致水蒸氣爆炸灼傷、燙傷,對於該等設備的冷卻系統應設置監測及警報裝置,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