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人均負債8.8萬全臺最高 臺北市的2.6倍、桃園市的5.2倍

高雄街景。(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公佈《縣市政府財政狀況分析報告,根據報告顯示,按各縣市人口折算成平均每人負擔債務,依最新108年5月底資料顯示,以高雄市每人負擔8.8萬元全臺最高,甚至是臺北市的2.6倍、桃園市的5.2倍。

財政部公佈的報告中顯示各縣市去(107)年的債務情況以及從100年到107年,7年之間的債務變化。根據資料顯示,包含107年底包含特別預算舉借在內,高雄1年以上的非自償性債務餘額達爲2,447億元最多;非直轄市苗栗縣的221億元最高;其他嘉義市金門縣等則無債務餘額。

這7年來的變化來看,新北市債務增加最多,增加了591億元、臺中市則增加了572億元、高雄市也增加了505億元,都是因爲推動了各項重大的建設

下降金額最多者則是臺北市,減少金額224億元,減少幅度11%,財政部分析主要原因在於,主因近年稅課收入、事業收入等超過預算,歲出執行也有節餘,並移作償還債務;就減幅最大者來看,是嘉義市,從100年的25億元降至無債務餘額,減幅達到了100%,主因在於財政收支連續賸餘,逐漸清償債務

▲各縣市7年來1年期以上非自償債務變化。(圖/財政部提供)

六都之中 桃園市人均負擔負債最低

進一步來看,各縣市1年非自償性餘額及短期未償餘額的實際合計,按各縣市的人口折算平均的每人負擔債務,發現到今年5月底止,平均每人負擔債務高雄雄高達8.8萬元,全臺最高,其次是苗栗縣,平均每人負債6.9萬元,宜蘭縣每人負債4.6萬元,也居第三高。

平均每人負擔債務在3到4萬元之間共有6個縣市,包含直轄市的臺中市3.8萬元、新北市3.6萬元、臺北市3.4萬元、臺南市3.2萬元以及其他縣市嘉義縣雲林縣新竹縣花蓮縣新竹市臺東縣南投縣屏東縣基隆縣、彰化縣、桃園市及澎湖縣的每人平均負債都不到3萬元,而桃園市市六都之中,人均負擔負債最低的。

高雄人均負債 今年以來增加1,000多元

高雄市是全國人均負債最高的城市,近年來是否改善?就高雄市公佈的資料來看,高雄105年1月的人均負債高達9.4萬元、到了105年底人均負債剩下9萬元、106年底改善到8.97萬元,到去年底則是到了8.76萬元,顯見近年來確實有改善。但是今年來看,高雄的人均負債一度破了9萬元,到了5月降到8.8萬元,但是到了6月底又增加到了近8.9萬元,今年上半年高雄每位市民較去年底多負擔了1,162元。

依107年決算數,六都政府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比率皆未超過規定債限, 其中高雄市佔前3年GDP平均數比重1.43%爲最高, 臺北市1.05%次之,桃園 市0.14%最小,舉借空間最小爲臺中市,距離債限0.87%僅差0.27個百分點。

▼六都債務與債限的比率。(圖/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