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疫情嚴重衝擊下的政府作爲省思
臺灣原本被認爲是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的防疫優等生,然在5月初經過華航機師染疫、諾富特飯店、萬華阿公店等一系列的傳染後,疫情迅速擴散至臺北市、新北市,進而蔓延至其他各縣市,全臺迅速升爲三級警戒,染疫死亡人數攀升,疫情一發難以收拾。人們身處缺水、缺電、缺疫苗的生活環境,停班、停課嚴重影響日常作息,造成人心不安之情緒高漲;甚至「用腳投票」赴美打疫苗者,也是大有人在。
臺灣在防疫、抗疫上的表現,有如「龜兔賽跑」。疫情發生初期,口罩國家隊表現出色;而後的發展,臺灣卻顯得有些鬆懈與自滿,也造成在疫苗研發與取得上,居於嚴重落後地位。原先引以爲傲的「超前部署」,幾乎淪爲笑柄。然而,爲了爭取抗疫時效,降低傷亡、拯救生命,無論是國內研發或國外製造,當應雙管齊下,及時取得足夠、有效的疫苗,讓臺灣2,350餘萬人免於疫病侵襲的恐懼,纔是上上之策。依據專業機構對英、美、以色列等國打疫苗的報導可知,疫苗接種率高於一定程度,確診案件將大幅降低,呈現明顯的反向變動關係,死亡率更經實證會逐步改善而大幅降低。因此,取得與施打疫苗,絕對是政府與人民當務之急。
抗疫視同作戰,應該要有周詳的計劃、策略、行動方案與步驟,隨疫情變化而與時俱進、動態調整,以期降低疫情失控的風險。令人惋惜的是,臺灣這一年半以來,在國外疫情嚴重時,似乎缺乏同理心與危機感,未能安排周詳的應變計劃,讓時間平白流失,錯失提前部署良機,尤其在疫苗的取得上,呈現束手無策、仰人鼻息的窘境。由於生命與時間賽跑,哪能經得起如此拖延,難怪最近各方怨言四起,對執政者不滿聲浪漸高。
政府發展本國生技新藥產業是既定的政策,應該讓其水到渠成,切勿揠苗助長,否則極可能付出昂貴的社會成本。政府若欲獎勵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應依法透過正規的融資、保險、補助、租稅優惠等方面來協助,而非在此時此刻以優先採購國產疫苗之方式助其發展。由於政府在疫苗取得上瞻前顧後、不夠積極,癡癡等待國產疫苗,卻使得政府在國外疫苗取得上,呈現嚴重的「落後部署」現象,「政府失靈」窘象畢現。
抗疫與紓困爲政府當前兩項重大任務,彼此間具有密切關係;且在當前情勢下,取得疫苗更是首要工作。前已論及疫苗取得牛步化,至於紓困卻顯得過於劍及履及,兩者呈現不協調的局面。其實,在疫情趨於嚴重、衝擊民生與經濟之前,政府就應該「超前部署」檢視現行預算,以「移緩濟急」的方式,紓解對經濟及社會的衝擊;經費實在不夠,無力支應大規模的振興經濟、拯救失業、救濟窮人之計劃時,再以特別預算舉債籌措財源,纔是較負責任的態度。然而,政府似乎沒有經過這些努力,就一味以舉債方式大筆融通,坐視財政急遽惡化,不無令人疑慮之處。
面對疫情之遽變,立法院緊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修正,將經費上限由原先6,300億元,擴增至8,400億元,讓原可用的2,100餘額,倍增至4,200億;因此透過紓困4.0特別預算,先行動支2,600億元紓困金,讓730萬人次受惠,紓解失業與倒閉者的生存與生計問題。此種安定人心的作法,看似理所當然,卻也有令人質疑之處。若經各方努力取得疫苗,此刻就不須花上數十倍的經費大量舉債紓困;如今因官僚決策缺乏效率、政治因素扭曲疫苗決策,無法即時取得疫苗,救生民於水火,不但造成人民健康與生命價值上的巨大損失,也大幅提高財政負擔。
其實,打疫苗是控制疫情的最有效辦法,也是人民引頸企盼的核心關鍵。全體國民公費打疫苗,總共只需約300億元,就能保住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經濟穩定,其社會效益遠遠大於成本,也就不需花上2,600億元的代價來大肆紓困。
回顧政府近來的財政作爲,每每遇到天災、疫情之特殊時刻,總是以特別法伴隨特別預算舉債融通,已經成爲常態。政府舉債紓困,救經濟、顧民生,在當下人民對政府舉債融通的容忍度較高時,看似合於情理;然而難免因此流於行政部門藉機大撒錢,立委諸公爲了討好特定選民,卻怠於替人民看緊荷包之譏!
又屆全民繳稅的季節,如何讓納稅人在繳稅後感到「物有所值」的問題,值得政府深思。否則,只會把納稅人的錢拿來紓困重分配,不思積極解決疫苗的難題,最終恐怕還是難逃人民選票的審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