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太多? 吳清基:未規定抽菸不能當校長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教育部發函地方教育局處,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引發部分校長反彈。教育部長吳清基7日表示,抽菸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教育部並未規定抽菸者不能當校長,抽菸不影響校長工作權;教育部發文只是配合菸害防制法通過,鼓勵建立無煙害的校園環境。

媒體報導,教育部5月發函地方教育局處,要求研議未來甄選國中小及高中職校長時,將抽菸習慣納入遴選條件;花蓮縣教育處6月辦理國中小校長甄試時,率先加入「凡有煙癮且自認無法戒除者,不得報名校長甄試」條款,引發爭議臺灣菸酒公司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趙銘圓投書媒體,指教育部沒有法律依據,僅以一紙公文限制吸菸者不能參加校長甄選,已經違法違憲

吳清基上午澄清,教育部沒規定校長不能抽菸,教育部5月發文,是因爲菸害防制法通過後,菸害防制促進會希望教育部建立無煙害的校園環境,建議地方研議是否將抽菸列入校長甄選條件中,「只是建議,縣市即使要做也要先達成共識。」

教育部之前解釋,是菸害防制促進會建議教育部將「不吸菸」納入校長遴選資格參考條件,教育部才發文縣市政府,鑑於煙癮不是說戒就戒,爲顧及現在有意參選校長者的權益,建議縣市採漸進式宣導,不是馬上執行,最好先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上午質詢時也都質疑,教育部是否規定抽菸者不能當校長?吳清基答詢指出,教育部沒有這樣的規定,抽菸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並沒有規定當校長不能抽菸,只要不在校園裡抽菸即可,他鄭重澄清報導不正確。

※ 抽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