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監委:孫楊事件背後,到底是誰沒有遵守規則
12月24日,據媒體報道,中國游泳名將孫楊的瑞士律師團隊已收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今年2月對孫楊做出的禁賽裁決。據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網站最新發布的消息,其已獲悉相關信息,並稱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決定支持孫楊改判申請、撤銷此前裁決,是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主審法官提出質疑,對本案實質內容並未評論。
今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其禁賽8年。消息引發輿論關注,如果這一裁決結果被執行,意味着孫楊不但無法參加即將舉行的東京奧運會,而且他的運動生涯將不得不提前結束,同時這一裁決結果對中國游泳運動也將產生極大影響。中國游泳協會隨即表態,對裁決深表遺憾,並支持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孫楊隨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仲裁法庭認爲孫楊2018年9月4日未完整配合興奮劑檢查,且未能就損壞樣本容器並拒絕接受檢測一事給出令人信服的說明,違反了國際泳聯有關“妨礙反興奮劑工作”的部分規定。事實上,國際泳聯(FINA)授權的樣本採集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對孫楊實施賽外檢查時,派出的採檢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也未經專業培訓,已經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及相關國際標準。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也做出決定,明確說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孫楊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IDTM執行的所謂的規則,實際是單方制定並強制運動員無條件接受的“霸王條款”。
作爲對世界頂級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應該是高度認真和嚴肅、嚴格、嚴謹的行爲。檢查涉及取血樣、尿樣等專業技術手段,也涉及運動員本身隱私與健康安全。在中國有衆多專業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很難理解IDTM爲什麼會這麼不負責任隨意派出沒有檢查資質的人員,甚至其中有一名是建築工人,令人匪夷所思。涉及個人生物信息的血樣標本,如果輕易交給沒有明確授權文件和資質不明的人,對運動員來說也非常不安全。孫楊公佈的一份視頻中顯示,藥檢人員均自願在違規藥檢的聲明中籤字,並且表示不帶走檢測樣品。孫楊未出現任何暴力行爲,絕非一些媒體故意歪曲的“暴力抗檢”。
中國對興奮劑問題實行“嚴令禁止、嚴格檢查、嚴肅處理”的“三嚴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反興奮劑條例》等法律法規都規定禁止使用興奮劑。早在2006年,中國政府就簽署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對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國際公約》。中國一貫堅持對使用興奮劑“零容忍”,一貫重視加強運動員反興奮劑教育。三年多來,孫楊接受了180多次興奮劑檢查,僅IDTM的藥檢就接受了60次。孫楊在近年來一系列比賽賽前賽後的藥檢都是陰性,成績光明正大,是靠刻苦訓練、頑強拼搏取得的。他付出的努力,以及需要克服的各種阻力、各種不公平待遇,是常人難以想象的。
反興奮劑是全世界的共識,運動員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維護也是共識。對於一名運動員來說,運動生命寶貴短暫,個人聲譽十分重要。一些機構不能爲了維護自己存在漏洞的規則,而犧牲運動員的合法權益。IDTM使用自己制定的規則,隨意對運動員進行檢查,在看似合理的規則程序下,實際上是濫用權力,是對運動員個人合法權利的漠視,不排除其爲了某些目的進行別有企圖的“格外關照”。根據仲裁記錄可以看到,WADA方一直拒不承認藥檢程序有漏洞,最關鍵的三名採檢人員未現身,尤其是那名建築工人沒有出庭或視頻接受質詢。這樣的規則和程序顯然並不公平合理。
人類在發展體育的過程中,孕育了內化爲人們心中信念的體育精神,追求更高、更快、更強,強調拼搏與團結、和平與公平、關愛與尊重等等。反對和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根本意義是爲了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的身心健康,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競爭。“拿乾淨金牌”、打造“乾淨國家隊”,是中國體育管理部門的嚴格要求,也是中國體育運動員的底線標準。同樣,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體育組織、興奮劑檢查代理機構也應以此爲鑑,改進、完善規則,嚴格執行包括興奮劑檢查人員資證要求在內的各項規則,嚴謹認真地開展與運動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興奮劑檢查工作,維護反興奮劑國際共識,保護運動員合法權益,真正體現人類共同的體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