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運價最高漲幅定案!北高票價最高可漲36元
國道客運運價已近18年未調漲,交通部今拍板通過調漲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道客運各項成本上漲,營運環境不佳,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提送運價調漲案,交通部審議四排座基本運價漲幅不超過5%、三排座不超過19.5%。交通部長王國材今表示,已批准通過。公路局指出,短途漲幅可由TPASS月票吸收,中長途則由政府補貼漲幅3分之2,以「臺北至高雄」路線爲例,票價最高可漲36元,今公佈後即可實施。
國道客運運價已近18年未調漲,國道客運現行150公里內短途國道每公里運價,三排椅爲1.703元、四排椅爲1.437元;151以上公里長途國道每公里運價,三排椅是1.448元、四排椅爲1.221元。依照此次漲幅,150公里內短途國道每公里運價,三排椅最高調爲2.035元、四排椅爲1.509元;151以上公里長途國道每公里運價,三排椅調爲1.73元、四排椅爲1.282元。
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先前指出,考量17年來油價波動、勞基法修法、基本薪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確實造成路線經營成本實際變動,同意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路段每延人公里基本運價調整,即國道客運四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5%、三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19.5%。
王國材表示,國道客運短途可由TPASS通勤月票吸收,對民衆影響不大;長途部分,會由交通部採票價差額部分補貼,減少對旅客影響,今已批准通過,由公路局發佈實施。
公路局指出,現行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段基本運價距今已逾17年,所覈定18項成本基礎及運價水準已不符社會現況及營運需要;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去年10月提出國道客運路線運價檢討計劃,歷經公路局初審、專案小組審查、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交通部已於5月1日同意調整。
公路局表示,此次調整可合理反映國道客運業營運成本,改善經營環境,促進產業穩定發展。另爲推廣公共運輸並減輕民衆負擔,此次運價調整後將透過 TPASS政策補貼TPASS月票使用者,至於非TPASS月票使用者(含非TPASS路線乘客)則由政府補貼漲幅3分之2。
公路局說明,經補貼後TPASS月票使用者實際支付月票票價不變,至於非TPASS月票乘客,則視路線性質而有不同調漲,以常見四排座車型而言,最高漲幅不超過1.56%,三排座也不超過6.46%,另因此次僅調整國道路段部分,實際全路線票價漲幅會更低。
公路局進一步指出,以「1816臺北至桃園」短途通勤路線爲例,其四排座票價最高調漲1元,三排座調漲3元;「1826臺北至臺中」中長途路線爲例,其四排座票價最高漲4元,三排座17元;「1610臺北至高雄」中長途路線爲例,其四排座票價最高調整7元,三排座最高漲36元。
公路局說明,此次基本運價調整後,業者得於上限範圍內視實際營運需求調整票價,因整體調整幅度不大,各家業者基於市場機制,未必會調整市場票價,後續如有調整需求,須循程序提報公路局各區監理所備查並公告1周後,纔可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