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廣借鑑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廣借鑑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的通知

發改體改[2024]17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廈門市委改革辦: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上海浦東新區、深圳、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以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改革試點有關工作要求,大膽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各項改革任務全面有序推進、進展總體順利,一批創新舉措取得積極成效,形成一批被國家法律、部門行政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吸收的制度成果,涌現一批可複製推廣的創新做法和典型經驗。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大改革典型經驗交流推廣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綜合改革試點的突破和帶動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對綜合改革試點最新進展及成效進行了梳理研究,形成一批創新舉措及典型經驗,供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參考借鑑。

本次推廣借鑑的創新舉措及典型經驗共32條,主要包括:實施拔尖創新人才早期發現培養新機制、開展技能人才企業自主評價等6條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創新舉措;深化跨地區作品登記改革、打造知識產權證券化特色品牌等8條推進科技體制機制創新典型經驗;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制定國內標準的制度、推動雙邊預錄入數據交換傳輸等8條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創新舉措;開展船舶“不停運辦證”改革、優化航運全鏈條綜合服務等3條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經驗;實行就業服務“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動“按病種分值付費支付”制度創新等7條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創新舉措。其中,創新“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土地用途靈活轉換”機制、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高級職稱評審、深化跨地區作品登記改革、構建船舶載運“新三樣”貨物水水中轉“一單制”“一箱制”運輸新模式在具備條件的特定區域先行推廣。

各地要立足自身實際,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將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形成的有效舉措和管用經驗用於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推廣借鑑工作要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穩妥有序的原則展開,對涉及利益廣、影響範圍大的舉措,可在符合條件和具備基礎的地區先行推廣、逐步推開。對專業性較強、複雜程度高的舉措,要在符合本地實際、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按照相關部門指導有序借鑑推廣。涉及突破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的,要按程序取得相關授權後實施,做到於法有據、依法合規。

附件:綜合改革試點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