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啓動 每省申報不超1個
中國網7月2日訊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的“建設30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要求,加強非遺區域性整體保護。
《通知》明確,申報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須滿足以下條件:傳統文化歷史積澱豐厚,具有鮮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態保持良好;非遺資源豐富;非遺傳承有序,傳承實踐富有活力、氛圍濃厚,當地民衆廣泛參與,認同感強;與非遺密切相關的實物、場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邊的自然生態環境能爲非遺提供良性的發展空間;有承擔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等。申報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應本着少而精的原則,區域範圍爲縣、地市或若干縣域,原則上不跨地市,每個省(區、市)申報數量不超過1個。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應高度重視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設立工作,進一步提高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要求,組成專家團隊總結梳理本地區有特色的文化形態,認真編制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
據瞭解,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爲核心,對歷史文化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並經文化和旅遊部同意設立的特定區域。2011年6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可以制定專項保護規劃,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1.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07年6月
2.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08年1月
3.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08年8月
4.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08年10月
涉及區域: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茂縣、汶川縣、理縣、松潘縣、黑水縣,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平武縣,陝西省寧強縣、略陽縣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5月
涉及區域:廣東省梅州市,包括梅江區、興寧市、平遠縣、梅縣、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5月
涉及區域: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7.海洋漁文化(象山)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6月
涉及區域:浙江省象山縣
8.晉中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6月
涉及區域:山西省晉中市,太原市陽曲縣、清徐縣、晉源區、小店區,呂梁市汾陽市、孝義市、交城縣、文水縣
9.濰水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11月
涉及區域:山東省濰坊市
10.迪慶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0年11月
涉及區域: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
11.大理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1年1月
涉及區域: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12.陝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2年4月
13.銅鼓文化(河池)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2年12月
涉及區域: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
14.黔東南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2年12月
涉及區域: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5.客家文化(贛南)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3年1月
涉及區域:江西省贛州市
16.格薩爾文化(果洛)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4年8月
涉及區域: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
17.武陵山區(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4年8月
涉及區域: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18.武陵山區(渝東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4年8月
涉及區域:重慶市黔江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武隆縣
19.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7年1月
涉及區域:福建省龍巖市長汀縣、上杭縣、武平縣、連城縣、永定區,三明市寧化縣、清流縣、明溪縣
20.說唱文化(寶丰)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7年1月
涉及區域:河南省寶豐縣
21.藏族文化(玉樹)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17年1月
涉及區域: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
22、景德鎮陶瓷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20年6月
涉及區域:江西省景德鎮市
23、河洛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批覆設立時間:2020年6月
涉及區域:河南省洛陽市
(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