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1.2億宣傳費 在野黨立委喊刪1億 最終刪除5千萬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 (吳家豪攝)

司法院爲《國民法官法》,編列1.2億預算宣傳,送至立院審查時,在司法委員會被要求減列1千2百萬,今立院朝野協商國民黨要求減列1億,經過朝野溝通後,決議減列5千萬,並要求司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表示,這筆宣傳費是爲了讓人民多認知這個制度,並加強好感,接到通知的民衆都願意來當國民法官,所以不得不宣傳。

藍委林爲洲指出,司法院說編列宣傳預算是爲了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不如把石木欽那些天天拿富商餽贈宴飲的法官查清楚,對司法信任纔有幫助,而不是整天拿錢做大內宣。

藍委鄭麗文說,司法院宣稱,這1.2億要拍電影、做動畫、線上遊戲,也太離譜了吧,這都是人民的錢。藍委林奕華也質疑,這樣做的效益到底是什麼?要爲了1個制度,花1.2億宣傳?這樣做對得起民衆?

柯建銘表示,新的制度建立一定要宣傳,日本花了10年才改制,石木欽案和現在的案子兩碼子事,原本朝野談好的各部會宣傳費通刪20%,那就是2千4百萬,不然加碼一倍,減列4千8百萬,不要減列到1億。

吳怡玎說,同意新制度要宣傳,但數字不該亂喊,日本民視廳在做《商業事件法》變革,才編65萬宣傳費,日本推動《國民法官法》,每年才編列13億日圓,約3.6億臺幣,但日本人口臺灣的5.5倍,相比之下臺灣的預算也太高,而且也不知道來年司法院又要編多少宣傳費。

李貴敏表示,每次審預算時都要求行政單位提出真實的數據,而行政單位都知道編了預算後,立院都會協商預算,所以數字都故意溢編,現在因爲疫情導致財政吃緊,還要花這麼多錢?而且每年大概只有600案要審,若編1.2億等於一個案子要20幾萬,說白了司法院真的是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