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3官兵虐殺浪浪小白 中士班長上訴認錯獲緩刑定讞

▲3人一審判刑6月。(圖/資料照/翻攝自海軍陸戰隊粉專)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中士班長陳祐才、士兵張峰瑜、胡家瑋,去年6月間吊死流浪狗小白錄影,一審高雄地院審判處3人各6個月有期徒刑,張峰瑜、胡家瑋緩刑2年,而一直否認犯罪的陳祐才上訴二審後,終於認錯,法官考量也需要賠償違約金,因此駁回上訴,判決緩刑3年,全案定讞。

陳祐纔去年6月一句「我不想再看到牠!」 ,張峰瑜和胡家瑋就拿鐵鏈捆綁流浪狗「小白」,還用木棒往死裡打,並拖到堤防吊死,還一邊笑着說,「小白下輩子不要再當笨狗啊!」 畫面PO上網後,引起社會極大撻伐,有人到國防部抗議 ,還有人到陳家噴漆,海軍陸戰隊臉書趕緊PO出道歉影片,卻又流出另則拿BB槍虐狗影片, 且又是同一批人,司令部將陳、張各記一次大過,調離現職列入汰除,胡則禁足10天。

陳祐纔等3人遭高雄檢偵訊後,依照涉嫌違反《動保法》,各裁定3萬元交保,檢方起訴後,高雄地院一審判處3人各6個月有期徒刑,且皆可易科罰金18萬元,考慮到張峰瑜、胡家瑋犯後態度良好,2人皆可緩刑2年,張胡2人未上訴權案確定。而一直否認犯行的陳祐纔則是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理由提到,陳祐一直到二審審理才認錯,考量他上訴後願意坦承犯行,態度有改變,但如果因爲他上訴坦承犯罪就減輕刑度,有礙司法效能,仍不宜輕判,不過合議庭考量他案發之後被強制退伍,須賠償沒有服滿役期的違約金,認爲他認錯後已經受到一定責罰,應無再犯可能,且才年僅25歲,應該給予機會,因此宣告緩刑3年,須提供15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定讞。

▼當時虐狗畫面。(圖/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