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也談臺灣太空計劃的未來(趙爾東)
國家太空中心舉行成立30週年記者會,科技部吳政忠部長(前排左四)、廣達集團創辦人林百里、友達董事長彭雙浪合照。可惜9月該計劃室首次用自制的運載火箭「飛鼠」發射自制的衛星,在澳大利亞連續三次發射均告失敗。(陳俊吉攝)
2021年11月1日中時電子報刊載〈火箭發射失敗 臺灣太空計劃的未來(王以德)〉一文,正是於我心有慼慼焉,該文最後向臺灣提出五項建議,用心良苦,立意甚佳,其愛臺灣的情操,令人可喜,不過從實事求是的角度看,因缺乏必要的技術與產業規模與深度重心(Critical Mass),這五項建議都是根本不可能實現的。(臺灣中華電信與新加坡電信合作外購衛星與外購發射的ST-1、ST-2商用通信衛星基本上是商業行爲)。
據悉臺灣太空推動小組大約成立於1989年左右(以下簡稱該計劃室),其主事當局似未能切實體會太空發達國家例如美國針對研製先進產品項目的所謂「成本加獎勵 Cost Plus Incentive」真諦,起初該計劃室招標建設衛星地面管控中心與地面站(以下簡稱該計劃),由科學園區某兩家公司與美國雷神公司(Raytheon)聯合組成的團隊參加竸標,當時雷神公司很重視這個臺灣機會,從其在美國麻州的總部,調派資深系統工程經理來臺參加團隊投標工作,並且以不到百分之1的價差優勢得標。不料得標之後,該計劃室主事當局卻事後要求該團隊的法人代表簽署切結書,聲稱如果該計劃最終未通過各項驗收,其法人代表個人須負責向該計劃室賠償所有損失。
這種失信而愚蠢的舉措,並非招標書上所約定,當然不會被該團隊接受,臺灣因此喪失了早在30年前原可從雷神公司Raytheon引進相關航天技術又培養臺灣相應人才與產業的一舉多得的寶貴機會。(若干多年過去了之後,該計劃由美國聯合技術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旗下某公司承做,該某公司是否與雷神公司在同一技術級別,不得而知。2020年雷神公司收購了整個聯合技術公司。)
其實該計劃室通過外購的運載火箭與火箭發射,從1999年的衛星「中華1號」到2017年的「福衛5號」,五次都發射成功並先後成功進入LEO近地軌道,各司其職。可惜2021年9月該計劃室首次用自制的運載火箭「飛鼠」發射自制的衛星,並首次在澳大利亞威爾斯灣Whaler Way發射場發射,結果連續三次發射均告失敗,且該國環保人士也反對,導致該國取消了臺灣的火箭發射許可。該計劃室於2021年9月22日宣佈放棄在澳大利亞的發射。
臺灣的火箭發射失敗本身並不可怕,無需氣餒,美俄兩航天大國的航太科技發展,都經過無數次失敗而成長壯大,可怕或不可思議的是,這次該計劃室的火箭與衛星都是由同一個只有100多名員工的民營公司研製的,這樣不達規模的任性研製有失草率,等於果不其然地保證了其發射的失敗。大陸也有許多由只有數十人研製併發射火箭與衛星的,但他們可都是高、初中學在校學生的實驗課程,遠比不上有官方預算的臺灣太空計劃室的級別。
臺灣的經濟令許多人稱羨,在《經濟學人》報2021年GDP排名世界第21(臺灣出口的40%是到大陸與香港),但人口排名只是世界第56,從航太發展歷史看,沒有那個人口少於6000萬的國家或地區能夠獨力全方位研製火箭或衛星的。這是因爲人口縱深是培養航太所需各方面人才與必要產業的基礎,臺灣人才濟濟,有許多強大產業,但是2300多萬人口,先天性不具備培養航太所需各方面人才與必要產業規模的主使能力(Enabling Capability)。
臺灣要從外國技術轉移學到航太技術精髓幾乎是絕無可能,唯一可能的對象是中國大陸,這是因爲臺商在大陸享有國民待遇。但從最近的政治情況看,目前也是不太可能。不過大陸三申五令,要求政策向市場已超過1億的個體戶民營中、小、微企業傾斜,《中時》就有北京證交所11月15日開市培育小巨人企業的報導,而隨着澳大利亞和紐西蘭2021年11月3日的正式覈准,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達到了生效的門檻,將於2022年1月1日開始運行,世界上最大的自貿區誕生了。
大陸提供了包括有許多能夠運用到航天產業在內的好市場機遇,有志於太空產業的臺商,想必會緊抓這些機會爭取參與,臺商好,臺灣纔會更好。
(作者爲航太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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