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公務車等全用新能源車
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24日電 據微信號“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23日消息,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下稱《計劃》)提出,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新增及更換的註冊網絡預約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
《計劃》中提出,今年海南省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 。
《計劃》強調,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 100%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 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巡遊出租車 中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其餘新增及更換的巡遊出租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分時租賃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他新增及更換的分時租賃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60%(“零關稅”進口車輛暫不列入統計);新增及更換的註冊網絡預約出租車 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全省新增及更換郵政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通過上牌、限行等方式逐步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旅遊客車、城鄉城際班線客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40%;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50%。
全省各機場除消防、救護、加油、應急保障等特殊用途車輛外,新增及更換的機場內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場新增及更換的小型自動擋考試汽車(C2車型)應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鼓勵在符合考試系統及有關評判內容要求的前提下配置新能源小型手動擋考試汽車(C1車型)等。
《計劃》指出,繼續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紮實做好新能源汽車的登記管理,加快調整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的結構比例,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佔汽車保有量佔比超過5%。
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上,《計劃》明確,制定全省2021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作計劃,全省新建充電樁10000個 ,確保2021年底純電動汽車與充電樁總體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此外,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在部分有條件的服務區開展換電模式試點。
《計劃》還提到,全面落實新能源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各市縣政府可結合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杜絕惡性競爭。各市縣政府應加大新能源汽車臨時停車位供給,鼓勵進一步延長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免費時間。(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