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嚨痛注意!嚴重藥物過敏前兆似「感冒」 死亡率達30%

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提高民衆警覺避。(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一名50多歲的男性,在服用利尿劑後出現藥物過敏反應,但由於初期只有喉嚨痛、發燒、嘴巴痛與小便疼痛等症狀,原本以爲自己只是重感冒,沒想到在服用感冒藥2周後,卻出現紅疹等嚴重免疫性抗拒反應,經診斷爲嚴重藥物過敏所引起的「史蒂文森氏強森症候羣」,皮膚出現毒性溶解等類似燒燙傷症狀,整整醫院住了1個多禮拜出院

臺大醫院皮膚科醫師朱家瑜表示,藥物過敏大部分都很輕微,98%的人只會出現皮膚癢、過敏等類似蕁麻疹的症狀;但有1~2%的人卻可能出現很嚴重的藥害反應,在最長2個月的潛伏期過後,便會出紅疹、全身破皮潰爛等類似燒燙傷反應。若藥害反映到了此階段患者有10%~30%的機率可能死亡,皆須送到燒燙傷加護病房治療。

藥害反應無法預期,且初期徵狀似感冒,讓病人容易掉以輕心。食藥署藥品科長王博譽表示,爲了方便民衆記錄藥物過敏史,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曾共同推出「用藥過敏記錄卡」,近期更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免費提供醫療院所索取,讓民衆瞭解「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藥物過敏之初期症狀。

▲食藥署解釋藥物過敏反應的6大徵兆。(圖/記者嚴雲岑攝)

朱家瑜也提醒,藥物過敏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大多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幾乎無法預期,但輕微的過敏如蕁麻疹型、癢疹型,通常1~2天就會發作,只要停藥就會自行痊癒,但嚴重的藥害反應,通常要經過通常會經過1~2周甚至1~2個月的潛伏期,纔會出現徵兆。

由於藥害救濟最常出現罕見皮膚過敏藥品前三名分別爲降尿酸抗癲癇或者消炎止痛藥,他也建議有在服用上述藥物的民衆,特別是剛剛開始使用1個月的新藥,都要特別小心。如果出現喉嚨痛、眼睛紅腫、發燒等症狀,切勿以爲僅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應在諮詢醫師後考慮是否立即停藥並採取適當措施,將嚴重藥物過敏反應的發生率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