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揭發歐欣公司「水保計劃」 涉嫌僞造「新」證據
▲針對龍崎歐欣案水土保持計劃,環團再向臺南地檢署提出新證據,請檢察官調查,也要求臺南市政府撤銷歐欣水保計劃施工許可。(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針對龍崎歐欣案水土保持計劃,環團日前已控告歐欣公司涉嫌僞造文書,邊坡穩定分析資料有錯,3月15日上午再向臺南地檢署提出新證據,請檢察官調查,也要求臺南市政府撤銷歐欣水保計劃施工許可。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歐欣公司涉嫌故意畫錯歐欣水保計劃場址的河川水系,根據內政部像片基本圖,於77、91、99年航空照相資料,歐欣場址掩埋區有溪流,但歐欣99年水保計劃覈定本卻涉嫌畫錯溪流,溪流往北移,有明知且故意僞造嫌疑,已嚴重牴觸水土保持技術規範11條及187條,請檢察官定罪。
臺南市環境保護聯盟黃安調理事長表示,推斷歐欣場區有涌泉地下水,因爲環團於歐欣場址北邊約400公尺鑿井發現地下水,地下水高程與此地牛埔溪高程接近。環團也發現歐欣場址南邊約400公尺有泥火山、噴泉,整個歐欣場區位於斷層帶,有地下水,噴泉,根本不能當掩埋場。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前理事長李建畿表示,歐欣公司明知場址有牛埔溪,數十年來皆有水,涉嫌僞造沒有溪流,已有不實登載違法事實,故要求臺南市政府儘速撤銷歐欣公司水土保持計劃施工許可,否則有圖利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