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女孕婦偷情時因太過興奮猝死,家屬連帶酒店一起告,該咋判
循理之謂靜,從欲之謂動。
明代哲學家王陽明提出致良知、知行合一,他認爲心就是理,良知則是天理,遵從良知就是遵循天理,若是受外物利誘,心中滿是私心的話,心也不會平靜;過度的放縱慾望只會帶來難以承受的悲劇。
在廣西就有一位美豔少婦,即便懷孕8個月,依舊跟情人在賓館偷情,結果意外發生導致猝死,丈夫又氣又悲,一紙訴狀將賓館、情人告上了法庭,索賠20萬。
夢瑩嬌、廣西人,30歲;夢瑩嬌跟丈夫是自由戀愛,認識不到半年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兩人確實也過了一段相對美滿幸福的生活,然而婚後才發現兩人性格多有不合,經常發生爭吵,都已經鬧到離婚的地步。
但因爲懷孕,兩人各不一步,都沒有再提離婚的事,第一個孩子出生,緩和的兩人的矛盾,每次吵架兩人也有顧慮;當第二個孩子出生,夫妻兩人更是忙得昏頭轉向,爲了照顧兩個孩子,夢瑩嬌只好辭去工作。
兩個孩子的出生,難免會加重經濟上的負擔;夫妻兩人的收入本就不高,她辭職後,經濟狀況更是雪上加霜,一家四口艱難維生。有句話叫“屋漏偏逢雨”,夢瑩嬌又懷上了第三胎。
光是兩個孩子就讓兩個人手忙腳亂,他們根本沒有經濟實力撫養第三個孩子;但是公婆和丈夫都希望她能生下孩子,爲家族開枝散葉;爲了補貼家用,丈夫將夢瑩嬌和兩個孩子送回老家,自己一個人外出打工。
有公婆在一旁照顧,夢瑩嬌也有了很多的閒暇時間,每天又不用幹家務活,只需要安安心心養胎,無聊時就上上網,跟網友聊聊天。
2012年2月底,夢瑩嬌通過社交平臺認識了男網友羅軒。
羅軒,27歲,在隔壁縣做服裝生意,因爲工作上的需求,經常會使用社交平臺尋找潛在客戶;羅軒也已經結婚,兩人都有家室,理當來講兩人都不甘逾越道德底線,但兩人都認爲自己婚姻不幸福,互訴衷腸。
隨着關係的親近,羅軒總是會發一些曖昧信息,還主動約她出來見見面;夢瑩嬌猶豫不決,不知道該不該答應,但她覺得只是朋友之間見見面,應該也不會發生什麼意外,她悶在家裡面有段時間了,也想出去走走。
夢瑩嬌和羅軒在公園會面,兩人一邊散步,一邊閒聊,東拉西扯便聊起了感情問題,夢瑩嬌說自己婚姻坎坷,若不是爲了孩子恐怕早就婚禮了;羅軒聽着嘆了一口氣,也說自己天天跟妻子吵架,不管賺多少錢,就是滿足不了妻子。
兩人“同病相憐”,走着走着身體自然而然靠近了一些,兩顆心漸漸靠攏,散完步,羅軒提議去賓館休息一下,夢瑩嬌鬼使神差的答應了,接下來的一切便順其自然了,兩人突破了最後的道德底線。
自從有了這種不正當關係,兩人見面的頻率越來越高。羅軒見她小腹隆起,還提醒她注意身體,夢瑩嬌表示她生過兩個孩子,也懂一些分寸。
2012年10月11日,懷孕八個月的夢瑩嬌約見羅軒,她離預產期越來越近,丈夫也給她打來了電話,說近期會回家陪她生產;夢瑩嬌不想錯過這最後幾次機會,她將約會地點定在賓館。
兩人寒暄了幾句,房間的氣氛逐步升溫,她提出發生關係;但羅軒看着她的肚子有些擔心,還特意問了一句會不會出“意外”,夢瑩嬌讓他不用擔心,還表示丈夫就要回來了,兩人可能會有好幾個月不能見面。
這一句話讓慾望佔據理智,兩人發生了關係,事後她感覺有些不太舒服,躺着休息了一會兒,次日清晨,夢瑩嬌的狀況並沒有改善,頭痛欲裂,還出現了昏厥情況,羅軒也被嚇了一跳,連忙撥打了急救電話,隨後又衝出房間向賓館服務員求救。
服務員見到夢瑩嬌的情況,再次撥打了急救電話並報警,等急救人員趕到時,夢瑩嬌已經失去了氣息,急救醫生當場宣佈夢瑩嬌死亡。
警方覈實了夢瑩嬌的身份,排查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認定爲意外死亡;但是家屬難以接受,丈夫更是崩潰不已,自己辛辛苦苦在外打工,懷孕的妻子卻跟着別人廝混,還把性命丟了。
他難以接受這樣的事實,認爲是羅軒害了妻子,一紙訴狀將羅軒、賓館兩者告上了法庭,要求雙方承擔20萬元的各項損失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相關醫學鑑定,夢瑩嬌死亡原因爲猝死,不排除妊娠高血壓。
夢瑩嬌作爲成年人,且懷孕八個月的婦女,理當預料到該“行爲”產生的風險,但因過度自信忽略了風險,應當認定爲風險自甘,其本人承認主要責任。
事發後,羅軒撥打了急救電話,並通知了賓館服務員,起到了最低限度的急救行爲,但兩人各自都有家庭,爲了維持這種不正當關係,在懷孕期間多次發生關係,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賓館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
經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羅軒承擔次要責任賠償死者家屬4.8萬元損失費、第二被告賓館承擔3%的責任,賠償3900元。
平淡是婚姻的常態,夢瑩嬌卻接受不了這種平淡感,釀成了這起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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