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才被電爆!綠黨議員餘筱菁 誹謗同僚判有罪

新竹綠黨議員餘筱菁2019年曾誣衊同僚被告並被判決有罪。(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縣綠黨縣議員餘筱菁今天(28日)上午在立法院記者會,稱有民衆喝了水神消毒液自稱身體不適,但卻因拿不出證據當場遭出席的媒體官員吐槽,結果餘筱菁「見笑轉生氣」,記者會就草草結束,而她於2019年5月在她的臉書粉絲專頁貼出一張空蕩蕩的議場照片,並旁加註「協尋啓示,找一下竹東選的議員在哪裡?」遭暗指不適任的國民黨縣議員上官秋燕不滿名譽受損,直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誹謗自訴,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定餘筱菁涉犯散佈文字圖畫誹謗罪處罰金3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餘筱菁於2019年5月8日在粉絲專貼照片和文章稱「一年僅兩次的定期會,都可只用書面報告就結束,實在太不尊重投票給您的議員」等內容,再三強調「這之中還有要選立委的人!」並在議員質詢順序表標示林思銘、上官秋燕及郭遠彰3位國民黨議員的質詢時間,但餘女不知道上官秋燕已和議員範日富調換質詢時間。

事後,林思銘批餘筱菁的貼文誤導大家以爲他放棄質詢,而上官秋燕則認爲餘女在臉書貼文「協尋啓事」事先未求證,以不實事實抹滅她,要求道歉,由於餘未予理會,上官秋燕因此提出自訴案。

法院審理此案時,餘筱菁辯稱貼文是質疑議員採取「書面質詢」並非有效監督方式,非針對特定議員。但法官認爲餘女所發表的言論針對性,所辯不足爲採。此外,餘女的臉書貼文,主觀上具有誹謗之不確定故意,有嚴重誤導觀看者以爲當日質詢的議員均未參與質詢暨放棄質詢之嫌,認餘加重誹謗之犯行堪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