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監護失職可造成嚴重後果 華人律師提醒注意

據《歐洲時報西班牙微信公衆號“西聞”消息,在西班牙,父母子女情節嚴重的可構成家庭暴力。甚至會被告法庭,受到法律的懲處。華人律師季奕鴻提醒旅西華人,應知曉當地法律,才能避免悲劇發生。

季律師表示,在西班牙,如果家庭暴力處理不當,父母雙方都被判有罪,甚至可能會發生在被判刑後永久失去撫養權,即孩子被西班牙家庭領走的悲劇。

體罰孩子構成家庭暴力

說到家庭暴力,人們立刻會想到夫妻之間的矛盾而引起的暴力行爲。一般不會聯想到父母對子女的家庭暴力和體罰。但在西班牙,父母打子女構成家庭暴力。比較常見的情況是,孩子在家被打以後,到了學校。老師發現孩子身上有傷痕後,立即會通知警察。孩子的父母,便成爲了案件的被告。隨着刑事法庭開庭,父母便會被判刑。此類家庭暴力事件中,父母被判刑的情況比較普遍。

華人律師季奕鴻表示,他每年都會接手1至2起這樣的案件。原告基本都是年齡在5歲到12歲之間,較爲年幼的孩子。這些孩子所受的體罰其實並不重,絕大部分的父母是用電線或者衣架教訓孩子。但這種做法產生傷痕後,便被作爲家暴立案

在西班牙,法庭有一套特殊流程,專門幫助孩子當庭做口供。孩子會在心理工作者的引導下,講述事實經過,然後再接受律師質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會講出很多細節。因此,小孩子在法庭前作口供,一旦指證父母,絕大部分情況下父母是會被判有罪。

單獨留孩子在家構成監護失職

近期西班牙媒體報道了一名遊客無意中拍到對面樓房陽臺上,有一小孩在高達30米,沒有防護措施的陽臺和窗戶間“飛檐走壁”。拍下視頻後,遊客將這段錄像送往警局警方稱,這起事件屬於監護人失職。

季奕鴻表示,在他經手案例中,監護失職也是比較常見的。比如,2016年曾有一起關於7歲小孩的案件。孩子的父母是開食品店的,當時7歲孩童一人在家裡的陽臺上玩。鄰居看到後,立即打電話報警。隨後消防員趕到小孩家中,發現只有小孩一人在家。這起案件隨後被起訴到法院。當然,這個案子還有另一個誤解是,小孩的臉上有一個胎記,因此,法庭認爲孩子受到虐待,孩子的父母面臨兩年有期徒刑。後來律師在辯護時表示,父母雙方都開店,當時母親剛做晚飯,就把飯帶給看店的父親。母親只是離開10多分鐘,因此是無意的。這個案件在2016年發生,最終在2019年才以無罪辯護成功。雖然,孩子的父母沒有受到處罰,但在這三年時間裡,他們還是受到不小的驚嚇。

季奕鴻表示,根據西班牙的刑法,監護失職的定義很廣。旅西華人要特別注意。比如:沒有乾淨的住所,不給孩子提供食物,屬監護失職;在強制教育期間不送孩子去讀書威脅孩子、把孩子拋棄、逼孩子工作、屬於監護失職,甚至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孩子在車子裡未系保險帶,沒有安全座椅,也屬於監護失職。

家暴和監護失職都可造成嚴重後果

監護失職在比較嚴重的情況下,法院會剝奪父母的監護權。如果其中一方監管不力,則剝奪該方的監護權,另一方可以繼續撫養孩子。如果雙方都監管不力,法院則會剝奪父母雙方的監護權。

家庭暴力會判處父母有期徒刑,情況較輕的是從6個月到2年的有期徒刑,或者做公益勞動。重則判處有期徒刑5年。如果把小孩子骨折了,則構成重度傷害和家暴罪。兩罪疊加,家長要被判處的有期徒刑就比較長了。

此外,家庭暴力和監護失職都會剝奪接近孩子的權利。一般禁止接近令的期限是1年零1天到4年不等。

季奕鴻提醒,當禁止接近令判處男方禁止接近女方。那麼如果男方打電話給女方,女方接聽了,就違反了“禁止接近令”,會觸犯“藐視法庭罪”。即使電話只響了一下,也構成騷擾,違反了“禁止接近令”。也就是說一個未接來電,就相當於藐視法庭。禁止接近令的這條情況同樣適用於孩子。如果法院判決父母禁止接近孩子,父母也不可給孩子打電話。如果在禁止接近令期間接近孩子,屬於藐視法庭,觸犯法律,再次構成犯罪。

季奕鴻表示,在他經手的案件中,曾有父母雙方家暴孩子,於是雙方都被剝奪監護權的案例。如果發生這樣極端例子,大部分的結果是孩子被送到自治區所在地的未成年收容中心。如果孩子年紀尚小,未成年收容中心會聯繫西班牙家庭,交給他們寄養。如果孩子被交給了西班牙家庭,那麼以後恐怕就很難再要回來了。也有個別的情況是,可以申請給被告的兄弟姐妹照顧孩子。這是比較好的辦法,因爲孩子的監護權還是屬於家族,不會被外人拿走。當然,這樣的話,家族中的監護人必須住在西班牙,並且在西班牙有了一定的收入條件。

最後,季奕鴻律師提醒旅西華人,大部分華人在西班牙擁有居留身份,但家庭暴力問題可能會導致居留作廢。即使持有的是永久居留,一旦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永久居留也會被廢掉。因此對於旅西華人來說,不僅有刑事責任,也有行政上的附帶的責任,即居留會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