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警害四肢癱瘓長期臥牀 水電工賠償1688萬換免囚
高雄婦幼隊柯姓警官遭水電工楊姓男子開車側撞,導致四肢癱瘓,長期臥牀。楊男以1688萬元與家屬和解,改判緩刑3年定讞。(中時資料照)
高雄市警局婦幼隊兩線三星柯姓警官騎車出勤時,遭水電工楊姓男子開車側撞,急救後發現「頸椎斷裂」、致四肢癱瘓,長期臥牀。事故調查結果出爐,楊男需付全責,一審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10月。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楊男以1688萬元與柯男家屬和解,改判緩刑3年定讞。
2022年11月27日上午,柯男出勤至橋頭剛開完會,騎車行經高楠公路時,楊男當時正好開車從高楠公路臺糖加油站駛離,柯男當時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楊男轎車左車身,人當場噴飛倒地。
柯男當時被送醫急救,診斷出第4、5節頸椎創傷性骨折,四肢多處骨折,雖撿回一命但全身幾乎癱瘓,仰賴呼吸器維持生命,生活更都得靠家人全天候照顧。
楊男事後被依過失重傷害罪送辦,檢警認定楊男未注意高楠公路車況,貿然逆向起駛,要負全部肇事責任,偵結依法起訴。
一審法官依據車禍鑑定報告,認定楊男須負全責,考量楊男未與柯男家屬和解,依過失重傷害罪判10月。
楊男不服上訴,爲了不被判刑,趕緊與柯男家屬以1688萬元和解,一次給付1628萬元,剩餘60萬元分期付款。
高雄高分院考量楊男從事水電工程,無前科,已與柯男家屬和解,最後維持原判決,另宣告緩刑3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