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辦案索賄受招待 遭判刑12年

臺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周紀宏,承辦牙醫診所詐領健保費、逃漏稅等案,被控主動邀約至萬月樓等高檔餐廳接受飲宴招待,甚至帶偵查筆錄赴宴、泄漏偵查內容,以投資名義陳姓診所負責人索賄600萬。臺中地院依貪污、泄密等罪判周男12年8月徒刑陳男因自首獲判免刑。

47歲周紀宏原政風人員,經司法特考轉任檢察事務官10年。周男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於102年10月協助辦理牙醫診所詐領健保費案時,發現大甲普全牙醫診所另僱用陳姓密醫另案偵辦中)看診,前往搜索後,要求該診所陳姓負責人、李姓護理長提供診所資料,還表示,要「私下交付纔有轉圜空間」。

周男以談論醫案爲由,找李姓護理長聯絡陳姓負責人吃飯,還透露偏愛日本料理雙方相約103年1月25日在萬月樓飲宴;席間,周男爲展示自己在承辦案件時有絕對主導權,還將案件筆錄交給2人閱覽。

周男向陳姓負責人表示,欲使情節變得輕微可爭取緩起訴,僅須承認陳姓密醫有帶3病人去看診即可,還說可以由陳姓負責人提供另一組更改過的資料替換已查扣的陳姓密醫約診資料。並主動喊價,「如果我幫你們這麼做,我值多少錢?我月薪16萬,你們要拿多少錢來買我」。

陳姓負責人回答,「那50萬可以嗎?」「你一年的薪水可以嗎?」周男均笑而不答。之後,周男比出「6」的手勢,要求陳以他的名義出資600萬元,讓他投資無塵衣公司

檢方認爲周紀宏多次利用職務機會,私下與承辦當事人接觸,還泄漏偵查中搜索程序及偵查內容,主動索賄,嚴重敗壞司法風紀,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重刑

臺中審結,依貪污、泄密等罪判周男12年8月徒刑;陳男因自首獲判免刑,詐領健保費部分,於去年繳交罰金50萬元獲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