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廣告亂象多 立委提案修法納管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陳人齊攝)

國內保健食品廣告亂象頻傳,現在終於有立委提案修法納管,要針對未取得俗稱「綠人」的健康食品標章產品進行開罰,若這類產品將來在未取得衛福部食藥署的健康食品認證前提下,仍然對外宣稱具保健效果,擬開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以下罰緩,對此衛福部也表示認同,更加碼祭出10萬至100萬元罰鍰,預計今天委員會後就會有共識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今天表示,過去法規坊間健康食品廣告的罰則,僅針對具有「小綠人」標章的產品,非經食藥署核可的健康食品並不在限,成爲非小綠人標章產品能持續對外宣稱保健效果與廣告的漏洞,因此提案增訂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1條之1規定,明訂違反該法第6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至20萬元罰鍰。

對此衛福部表示,考量國民健康權財產權的維護,對修法也表達支持,但建議罰則部分應提高至新臺幣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則,纔有辦法達到嚇阻效果,今天委員會後就會有明確罰則出爐。

根據現行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第2項規定,食品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應依本法之規定辦理之。但對非健康食品卻無明訂罰則,成爲管理灰色地帶,也是國內健康食品廣告滿天飛主因

目前食藥署能夠核發的健康食品許可證共有13項,包含「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上述產品皆須經科學驗證效果後,才能核發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