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官員遇襲重傷 警方:嫌犯認錯人

(原標題江蘇官員遇襲重傷 警方嫌犯認錯人)

本報訊2020年12月18日晚,連雲港高新區科苑路蒼梧河濱花園小區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小區居民魏某受傷。12月26日,江蘇連雲港高新區警方官方公衆號對此進行了通報

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調集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於12月26日凌晨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3歲)、張某(男,32歲)。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張某欲對他人行兇,二人誤將魏某認成行兇對象,並對其實施了傷害行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 方 通 報

2020年12月18日晚,我區科苑路蒼梧河濱花園小區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致小區居民魏某受傷。

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調集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於12月26日凌晨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3歲)、張某(男,32歲)。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張某欲對他人行兇,二人誤將魏某認成行兇對象,並對其實施了傷害行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0年12月26日

前情:連雲港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遇襲受傷,現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救治

京報訊(記者 劉名洋 實習生 畢卿)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魏嶽遇襲受傷引發關注。12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獲悉,目前魏嶽傷情穩定,警方正在公開徵集犯罪嫌疑人線索

魏嶽在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擔任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網頁截圖

12月22日晚間,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發佈警情通報稱,12月18日22時許,警方接報在科苑路蒼梧河濱花園小區發生一起故意傷人警情。接報後,高新公安分局組織警力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受傷人員魏某(男,49歲)被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

連雲港市第二人民醫院工作人員表示,魏嶽受傷後,被送到該院東院區重症監護室接受救治。

12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辦案民警證實,通報中的魏某爲魏嶽。警方正敦促違法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關於犯罪嫌疑人的線索,警方正在進行有償徵集。

據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工作人員介紹,魏嶽爲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

連雲港市供銷合作總社官網顯示,魏嶽1993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處處長,東海縣委副書記、黨校校長,2019年12月起任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理事會主任,主持市供銷合作總社全面工作。

責任編輯: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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