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名字!女告前男友性侵 性愛影片反成保命符
▲一名女子怒告前男友性侵,事後卻反被誣告起訴。(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好險有這支性愛錄影帶救了我!」高雄市一名女子,日前指控遭前男友性侵還強拍性愛錄影帶,但檢方勘驗影片內容時,發現兩人不但邊嘿咻邊聊天,性愛過程時女方還要求前男友「叫我名字!叫我名字!」認爲夠不成性侵要件,予以男方不起訴處分;女子反而還被依誣告罪起訴。
50歲的陳姓男子在前年8月被前女友指控,在鳳山區某宮廟前強拉女方上車,並在車內咬她的嘴脣和胸部,更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過程中男方強拍性愛影片,甚至還恫嚇她「妳要聽我的,否則要把妳殺掉」之類的話。女方事後向47歲的劉姓男友人求助,隔天到警局報案。
檢警調查發現,女方指控陳男將她強拉上車,但並未有相關的傷勢,且查出女方打給劉姓友人的時間,是在和陳男進入汽車旅館之前,當時兩人並未發生關係;另外檢方勘驗約2分半鐘的性愛影片時,發現女方和陳男還有對話,而且表情自然也毫無任何反抗,激情過程中女方還要求前男友「叫我名字!叫我名字!」
綜合以上條件,檢方認爲陳男並未違反她意願而性侵,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反而是女方被依誣告罪,劉姓友人也被依僞證罪遭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