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線上消費 欺詐套路

近年來,網購已成爲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享受便利的同時,由此產生的虛假宣傳、以次充好、價格虛構等消費欺詐類型也困擾衆多消費者。那麼,在線上消費場景多樣化的背景下,消費者應如何避免踩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呢?爲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發佈消費提示。

識別無效商家格式條款

網購愈發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詳情頁中,可能潛藏着商家精心設計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單方制定的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的“霸王條款”。網購中常見的無效“霸王條款”有以下幾種,消費者須注意識別:

1:商品拆封後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爲無法現場體驗商品或服務的網絡消費者設置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規定:除定作、鮮活易腐、特定的數字化產品和交付的報紙期刊等不宜退貨的商品外,消費者對網購商品不滿意的,在保持商品完好的情況下,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益。對於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的,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爲由拒絕消費者行使其無理由退貨權。

2: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爲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在日常生活中,快遞員往往依消費者要求將商品放在快遞櫃、代收點或家門口,很多情況下消費者都無法當面簽收快遞,但物流信息顯示“已簽收”。因此,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中“簽收即視爲認可商品質量”等內容,實質上增加了快遞員作爲第三方人員的查驗義務,免除了商家自身對商品質量應承擔的責任,轉嫁了商品因貨物運輸所產生的在途風險,該“霸王條款”應屬無效。

3:消費者超出異議期對網購商品不能提出質量問題異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的檢驗期限過短,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交易習慣,買受人在檢驗期限內難以完成檢驗的部分,仍可就產品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4:網購糾紛只能在賣家所在地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爲合同履行地。根據上述規定,買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經營者若使用格式條款排除買家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屬於不合理地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應當認定無效。

識別網購商品消費欺詐

消費欺詐大致可分爲如下幾種類型:

虛假宣傳型欺詐 典型表現爲虛構、誇大商品功能或效果。如某平臺商家宣稱商品材質爲純棉,實爲化纖。《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明確禁止虛假廣告,若經營者通過直播、圖文等方式發佈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消費者可主張欺詐。

隱瞞缺陷型欺詐 典型表現爲經營者未全面、真實披露商品信息,故意隱瞞商品缺陷,以次充好。《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要求經營者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信息,故意隱瞞缺陷可認定爲欺詐。例如,消費者從某平臺購買手機後發現耳機功能故障,維修過程中發現該手機經過非授權的改裝或者拆卸,消費者主張消費欺詐訴至法院可得到3倍賠償。

僞造資質型欺詐 典型表現爲經營者僞造資質文件誤導消費者。如消費者從某網店購買知名白酒後,發現該店鋪白酒銷售資質是僞造的,且所購名酒爲假冒商品,此時可主張假一賠三。

價格虛構型欺詐 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爲大數據殺熟、價格明降暗漲等形式。《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第七條明確,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等行爲屬於價格欺詐。對於價格欺詐行爲,消費者可要求按承諾價格履行或主張賠償。

遭遇欺詐可多種途徑維權

法官提示,在遭遇線上消費欺詐時,消費者可以採取多種途徑維護權益。

首先是協商解決,消費者可以自行聯繫商家,說明問題並要求退款或換貨;如果商家不配合,可以向電商平臺投訴,平臺通常會介入處理。如果仍然不能解決爭議,可以選擇合法投訴途徑,以撥打12315熱線等方式向消費者協會或者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提供投訴舉報信息並提交商品信息、訂單截屏、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通過上述途徑仍無法解決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商家賠償。

從維權成本、便捷程度而言,協商途徑基本採取電話或者網絡形式,不需要再付出額外費用;訴訟則有一定的訴訟週期和費用。從權威性角度而言,協商途徑旨在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現實爭議,採取和解方式,而在爭議較大無法和解的情況下,訴訟途徑則基於法律作出孰是孰非的判定,不僅會終局性解決當事人爭議,也會明晰相應爭議的法律規則。

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則處於協商與訴訟途徑之間,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調查處理消費者爭議的行政途徑。消費者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網站、APP、微信公衆號),撥打12315熱線,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遞交書面舉報材料等途徑提起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在收到投訴後,會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告知投訴人。若查實存在違法行爲的,市場監管部門一般會在受理後90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商家整改、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若投訴人對不予受理、不予處罰決定不滿的,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午報記者 盛麗 通訊員 郝良珍 王一飛 李贇樂)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