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合約機欺詐消費者

移動合約機欺詐消費者

本人於2023年11月辦理其套餐,現在想要退訂,結果客服告訴我不支付違約金無法辦理退訂業務。

本人投訴理由如下:

1.強制性霸王條約。根據民法典條例“移動營業商合約期內不可關閉不可取消屬於霸王條例。”工信部規定。通信企業不得已任何方式任何規定限制限定用戶指定業務”不得收取違約金且辦理時避重就輕無溝通清楚,違反交易知情權;

2.即便已經我已經向客服表明違約金是違法不合理的事情,客服依舊錶示不支付違約金就不進行退改套餐服務;

本人也從未與該公司簽署相關合同,這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屬於欺詐性質。

本人訴求爲讓其取消違約金並辦理其他流量套餐服務。

來源 民呼我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