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不能拖 船東砸400萬救援
「金瑞益88號」船東陳黃登要求海巡隊不要拖船,並自費400萬元聘請拖船及專業水員搜救,果然在船尾找到生還者林謀福。 (曾百村攝)
「貿然把船拖走,船員絕無可能生還,如今救起1人,找回船長遺體,我也沒有遺憾了!」基隆籍漁船「金瑞益88號」船東陳黃登在船難發生後,以人命關天,寧可冒着船隻毀損風險,懇求海巡隊不要立即拖船,又花400萬元聘請專業人員加入搜救,盡最大努力搶救。
陳黃登前天赴基隆海巡隊製作筆錄時,海巡人員告知,因「金」號翻覆加上海域風浪大,船隻有擱淺礁岸、漏油的疑慮,曾詢問他何時要移動船隻,但陳表示「把船拖回來、就算沒死也會被活活拖死」,堅持先救援再拖回,海巡隊也配合其做法。
陳黃登解釋,自己能隨時請拖船去將「金」號拖回來,就能免除船隻擱淺後損壞、污染海岸線的疑慮,但他對船員及家屬有道義責任,必須弄清楚船艙內船員「生死」,再來處理船隻問題。
陳黃登假設,船艙內還有人存活,若貿然拖船「人就會活活被拖死(溺斃)」;假設船員身亡在船艙內,也會因爲拖船導致遺體外流到大海,如此一來,家屬連親人的最後一面都見不到。
因此,在未經證實船內的船員生死前,將「金」號拖回港內,自己沒法接受這種做法。
陳黃登前晚打電話聘請「史密特」搜救公司,對方估計船隻、水下作業估價400萬元,他沒有猶豫一口答應,「錢再賺就好,但我對船員、家人有道義責任。」
「船體怎麼破壞沒關係,救人第一!」昨天陳黃登全程觀看搜救行動,隨着林謀福被救出,船長吳聰德遺體被尋獲後,他才低頭向旁人說:「至少還能救出1個人,也把船長(遺體)尋獲,我已沒有任何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