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因/合法情人

文/咖啡因臨睡前纔想到,第二天是結婚紀念日!天啊,我居然跟一個男人結婚滿四年了,還沒想過離婚!平常我很少去計算到底結婚多久了,數學不好的好處就是不太會時間,常常會把老公當新的男人看。一晃眼,竟然已經四年了,1460個日子,我居然跟同一個男人一起度過。

老公果然也忘了~我趕緊開機上網找餐廳,結婚紀念日這麼特別的日子,怎麼能不放過呢?

大多數男人都能找出一百個不慶祝的理由:「以前妳是我女朋友,每次節日都吵着要慶祝,花錢大餐、送禮物,現在好了,我都把妳娶回家了,充分證明我對妳的愛,就不必麻煩費事了!」「什麼鬼節日都是商人把戲,聰明的妳別上當被騙了!」「到外面吃飯人擠人,不如在家邊吃邊看電視舒服,我們叫Pizza好嗎?」「現在我的錢就是妳的,我大可以買禮物,準備浪漫晚餐,但花的還不是妳的錢?何必呢?我們省下來買房子吧,別慶祝了!」

老公也是男人,當然也曾這麼想過,但他已經被我洗腦了!湊過來看我找了什麼餐廳,跟我討論了起來。我向來認爲,許多交往很久的戀人、結婚多年的夫妻感情會慢慢消褪,不該怪時間,自己必須要負最大責任

不管結婚多久,不管生活多忙碌瑣碎,不管相處模式是不是已成爲老夫老妻,我堅持每個情人節、聖誕節、紀念日……這些特別的日子還是要慶祝。

因爲這是最好的機會去提醒你自己,夫妻的本質不是家人,是情人。你們是交往中的情人,跟一般情侶一樣都在談戀愛,差別只在於你們是登記過的合法情人。

或許時間使我們淡忘當初熱戀的滋味,或許工作讓我們無暇維持戀愛的心情,但是別忘了,只要還在一起,你們就是情人,是現在進行式,不是過去式。

帶着戀愛的心情去過每一天,才能體會有幸結爲夫妻是多麼美好的相遇。

PS.讓時間累積更多的愛,而不要輸給了時間。

作者「咖啡因」簡介:作家&編劇,出版過11本書,寫過“愛啊哎呀,我願意!“、 “微笑Pasta“、“摩登新人類“等劇本部落格:http://www.garphie.com/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