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遭駁回 應曉薇涉收賄確定延押2個月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提訊在押的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右)(中時資料照片,黃世麒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臺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檢方聲請延押,臺北地方法院裁準,她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確定。

高院審理後,認北審以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 第 5 款之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

考量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爲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北院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應女抗告無理由,高院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