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立院三讀通過紓困特別預算!600億經費「一毛未刪」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之衝擊,立法院會13日三讀通過紓困條例特別預算,預算總額新臺幣600億元,包括防疫補償金共18.2億;餐飲零售商圈市場消費優惠措施抵用券)匡列20億;以及補助民衆藝文場所消費3億元,因朝野黨團日前已達成共識,最後在未經表決的情況下順利三讀。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三讀通過,立法院長游錫堃敲槌。(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會上月25日三讀「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爲6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施行期間自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行政院會隨後於上月27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新臺幣600億元,包括防疫補償金共18.2億元;餐飲、零售、商圈、市場的消費優惠措施(抵用券)匡列20億;補助民衆於藝文場所消費3億元等,全案後續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9日召開聯席會議,就特別預算案進行審查,朝野立委共提出183案,歷經四個多小時討論後初審通過,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長游錫堃12日召集朝野協商,包括國民黨團、臺灣民衆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再提出44項提案,由於新增提案未涉及刪減或凍結特別預算,歷經約一小時的討論,最終沒有刪減或凍結任何預算,也沒有提案遭到保留,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於會中表示,13日院會處理時不用進行表決,可望順利完成三讀。

立法院13日舉行院會,會中正式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包括防疫補償金共18.2億元;餐飲、零售、商圈、市場的消費優惠措施(抵用券)匡列20億;以及補助民衆於藝文場所消費3億元,全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實施。

其他人也看了這些...

►新冠肺炎具有「大流行特徵」 WHO秘書長德塞宣佈了!►湯姆漢克斯妻子確診新冠肺炎!正在澳洲拍戲中►誰把疫情傳進義大利米蘭專家揭是「德國人」:早就爆發了

更多熱門新聞...

►美媒大讚「臺灣防疫」教導全球寶貴一課!列出8點關鍵狂推►「口罩不夠,我來!」苗栗國就是霸氣 議員鄭聚然願捐600萬製造►行政院揭露口罩運費7元原因 Kolas:世界最便宜、不扒二層皮

居家防疫,內外大掃除的時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