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北1萬紓困金已破萬人搶申請 租金減收3100市場攤商受惠

新冠肺炎影響市場人流管制,生意受影響。(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羅婉庭新北報導

新北市急難慰助申請案件至4日止,共計已收到10,150件申請案。新北市政府指出,因尚須查覈財稅及與其他機關重複申請,待比對完成資格符合即會發放。

至於中央紓困4.0、最高金額3萬元部分,新北社會局表示,目前已開始核發去年紓困專案時列冊的核準案名單,未覈准案中央也會再比對資料,通過者即會主動覈定撥款,6月7日起開放線上申請。

此外,經發局紓困方案爲市有不動產攤位、BOT及OT租金權利金減收,均直接受惠予業者,不需額外申請。截至今日統計,招商案(BOT及OT)共計23件、公有市場攤商部份約有3100攤受惠。

新北紓困三大方案重點內容:

一、個人紓困補助

申請對象:1. 肩負家中經濟重擔者,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工作,導致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2. 負家中經濟重擔者因疫情影響「造成工作歇業或停工」,但「未能領取相關補助」,導致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說明:1. 肩負家中經濟重擔者:收入負擔家庭生活費1/3以上的人。2. 全家生活陷入困境: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數,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39,000元),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20萬元。

應附文件:1. 必要文件:急難慰助申請表領款收據、金融帳戶封面影本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若無,市府代爲查調)。
2. 一申請原因擇一提供:無薪假證明失業證明、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二、勞工家庭急難補助

1. 勞動部認定之非自願離職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但不含五專前3年之學生及研究生)就學費用補助,比照公教人員子女補助標準,另外核給差額補助金,最高1萬1,800元。2. 勞資爭議涉訟部分,提供律師費裁判費及生活費。

三、產業補助金:A.轄內公有場所相關業者(減免期間皆爲5月15日至8月31日)1. 促參廠商及設定地上權業者之營運權利金,最高減免35%。2. 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3. 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則減收50%。以上租金、使用補償金、權利金、市場使用費等規費與各項罰緩,繳納期限一律展延3個月。

B.民間企業1. 飯店旅館及其他營利事業已停用或縮小營業面積者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之場所:房屋稅率由原3%降爲2%娛樂稅主動減徵30%2.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之業者:停業期間停徵娛樂稅。各類車輛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未使用之期間,牌照稅可按日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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